wto框架下中国农产品贸易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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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TO框架下中国农产品贸易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与对策分析2.中国与WTO框架下的《农业协议》2.1中国在《农业协议》下所作的承诺在中国漫长的“复关”和“入世”的谈判中,签订的第一个农业领域的双边协议就是《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签订于1999年4月,在该协议中,中国解除对美国多种农产品的进口禁令.。由于美国在农产品贸易上的优势地位,所以它一直以来都想把自己的触角伸向具有广阔市场的中国,因而借中国“入世”的关头,逼迫中国就范并在农业问题上做出让步。不过,与服务贸易等议题相比,农产品贸易并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真正难点。中国也是在权衡利弊之下,以退为进,把农产品贸易的让步作为中国加入世

2、贸组织“入门费”的一部分。依照《农业协议》的规定,中国在农产品市场准入、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等三个方面均做出了实质性的承诺。2.1.1市场准入鉴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再加上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对外贸易体制,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集中管理。尤其是1995年以后,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如玉米、棉花、大豆等)的价格已超过世界市场水平,而且在质量方面也不如竞争对手,面临的进口压力不断增大。在此情形下,中国对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羊毛、烟草等重要农产品采取了进口数量配额、进口许可证等多种非关税措施进行管理。与非关税措施相比,中国的农产品关税水平并不突出。2

3、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曾多次主动削减关税,1997年10月以后,我国进口商品的平均税率已降至17%,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21.2%。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课题组:《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载《世界经济》1999年第9期,第5页.1.取消非关税措施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相关承诺,在执行GATT1994第3条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第11条除关税,国内税或其他费用外,任何缔约方均不得对产品进出口设置禁止或限制措施.和《农业协议》的规定时,中国应取消且不得采取、重新采取或实施不符合《WTO协定》之规定的非关税措施。《中国加入WTO议定书》总则第7.2

4、条.议定书所指的非关税措施主要包括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和进口投标等,中国对部分农产品(糖类、烟草、粮食、植物油、酒类等)进口采用的均为前两种措施。按照议定书附件3所列的非关税措施取消时间表,中国必须于加入WTO之日取消所有农产品的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2.关税约束和减让在《农业协议》下,关税约束和减让是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的主要途径。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期间,为了确定农产品最初始约束率,发达国家主要通过关税化关税化,是指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将所有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等效的关税,从而在不影响总体进口水平的情况下消除非关税措施.将非关税措施折算为关税等值,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采用了

5、直接设定约束税率上限的方法。作为后来加入成员,中国在法律上并不享有实施关税化的权利《农业协议》要求在WTO成立时完成所有的关税化,以后加入成员不再享有关税化的权利.对于任何已被要求转化为普通关税而尚未实际完成关税化的措施,有关成员既不承担关税化的义务,也不当然地享有关税化的权利,一律废止该措施.,况且基期内中国农产品总体价格水平并不高于市场价格水平,计算关税等值的意义不大,因此中国加入WTO之时的农产品的约束税率基本上是与其他成员谈判确定的。根据关税减让表,中国加入WTO时的农产品平均约束税率为19.9%。从数值上看,这一税率与之前中国21.2%的平均税率差距不大,但在

6、关税结构上,中国却借此机会进行了优化调整。中国原有的农产品关税结构非常不合理,一些小宗农产品或中国具有优势的农产品关税税率很高,而粮食等大宗重要农产品的关税水平却偏低,没有很好地起到保护作用。中国加入WTO时的约束税率却体现了总体下降和重点保护的结合,在总体平均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重要农产品的保护关税保持了较高的水平,如小麦和玉米的初始约束税率为74%、棉花为61.6%、蔗糖为71.6%;而许多小宗农产品或优势农产品的税率则降到了较低的水平,如活鱼为0%—32.5%、家禽为0%—20%、蔬菜为0%—15%。详见《中国加入WTO减让表》第一部分(”最惠国税率”)在

7、关税消减幅度上,中国承诺以每年均等削减的方式,将农产品平均税率由加入WTO时的19.9%削减至2004年的15.8%。平均税率根据《中国加入WTO减让表》测算.发展中国家的相应削减比例不得低于发达国家的2/3(即平均削减24%,每一税目至少削减10%),实施期可延长至2004年;最不发达国家则免于任何削减承诺.换言之,在短短3年之内,中国须将农产品平均税率削减20%,与发达国家在1995—2000年间将农产品平均税率削减36%相比,中国的关税削减毫不逊色。3.适度的市场准入机会在单一关税保护机制下,由于中国对粮、棉等重要农产品设定的初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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