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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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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也谈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模式选择论文内容提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实质上也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一条重要途径。本文试图从对违宪审查制度基本范畴和各国可供借鉴模式的分析入手,探讨何种选择是既符合我国实际又能有效实施的违宪审查制度。关键词违宪审查;模式选择一、违宪审查制度及其典型模式(一)违宪审查概述1、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由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是立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加以纠正或制裁的专门活动。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2、:(1)违宪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宪法实施;(2)违宪审查的主体是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的国家机关;(3)违宪审查的客体是执行或适用宪法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鉴于政党政治的发展,有些国家(如德国)将政党及其活动也作为违宪审查的对象;(4)违宪审查的内容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或活动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zyw/dugj.①由前苏联解体后建立的各独立国家中,在违宪审查模式上,土库曼斯坦实行立法机关审查模式;爱沙尼亚采取美国式的司法审查模式;拉脱维亚宪法没有规定违宪审查体制;哈萨克斯坦采取宪法委员会模式实施违宪审查;而其余各国,如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等11个国家,均是设立
3、了宪法法院,实行宪法法院型的专门机关违宪审查模式。②法文conseilconstitutionel,有三种译法,即:宪法法院、宪法会议、宪法委员会。鉴于其不同于德国的宪法法院,本文采取多数学者所通行的“宪法委员会”的译法。③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但宪法的规定没有明确“决定”是否包括“法律”(尽管立法法有关条款作了规定)。而且,在《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7条规定的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专门委员会审查的违宪法律文件中,并不包括法律。尽管立法法有关条款作了规定。④主要引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学教授韩大元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4、采访时表述的观点,《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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