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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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漳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62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5〕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局、

2、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统计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和市委编办、农发行漳州市分行、漳州调查队、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和召集成员单位工作。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4—第四条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

3、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分体系。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由各牵头部门具体落实(详见附件)。每年初,各考核项目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化方案,经考核工作组审核汇总后,于每年2月底前印发。第六条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

4、本数)。第七条 考核采取以下步骤:(一)自查评分。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本办法和考核细化方案,对上一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2月底前送市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局,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二)部门评审。各牵头考核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按照考核细化方案,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4—政府上一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的自评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形成书面考核意见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三)组织抽查。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县(市、区)政府上报的自评报告和各牵头部门的书面考核意见,确定联合抽查的县

5、,组成联合抽查组,对被抽查的县实地考核,形成抽查考核书面报告。(四)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评审和抽查情况进行汇总,报考核工作组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级,于每年4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第八条 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并交由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予以支持。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与

6、时限,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局约谈该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该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九条—4— 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实施意见》和本考核办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于2016年2月28日前报市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局

7、备案。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漳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表—4—附件漳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表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指标考核部门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单位)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30分)保护耕地(12分)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分)市国土局市农业局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网络(4分)市农业局市国土局3.耕地质量等级情况(2分)市农业局市国土局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8分)4.粮食生产科技水平(3分)市农业局 5.粮食种植面

8、积;粮食总产量(3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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