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

ID:25159554

大小:53.26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18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_第1页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_第2页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_第3页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_第4页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某分公司机构管理,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及总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三级机构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三级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三级机构的设立、撤并、改建、变更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分公司根据总分公司发展规划,经监管机构和总公司批准,可在机构所在省(区、市)县级行政区域设立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

2、。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为三级机构,由分公司负责管理,不再设立下属分支机构。第四条 三级机构按照所在行政区域命名,规则如下:公司名称+行政区域名+(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第五条 三级机构管控原则(一)统筹规划、科学有效;(二)差异授权、直接管理;(三)保障运营,强化服务;(四)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六条分公司人事行政部统筹三级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机构发展规划、申报及批筹工作;负责三级机构设立、撤并、改建的审批工作;负责督促分公司职能部门履行对下辖三级机构管理职责。第七条 支公司

3、在分公司的管理下,开展保险经营活动,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分公司制订的承保政策、费用政策,负责当地保险市场的业务开拓、产品销售工作;(二)执行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三)负责本级机构销售团队、渠道的建设;(四)负责本级机构客户服务工作;(五)分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能。第八条营销服务部在分公司的管理下,开展保险经营活动,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分公司制订的承保政策、费用政策,负责当地保险市场的业务开拓、产品销售工作;(二)执行分公司各项管

4、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三)负责本级机构销售团队、渠道的建设;(四)配合分公司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五)分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能。第三章  三级机构的设立第九条分公司应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保险市场情况、公司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等因素,制定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机构发展规划,开展拟设三级机构区域的市场调研工作。调研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过去五年国民经济发展状况,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二)过去五年财产保费收入数据及增长变化趋势,与全

5、国同期的对比变化;(三)反映当地保险发展程度的指标,如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指标;(四)当地保险主体发展现状及竞争态势;(五)各地保费资源分布状况及公司潜在业务资源的储备情况;(六)当地保监局主要监管政策及未来监管动态;(七)其他需要调研的事项。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三级机构的条件:(一)符合分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二)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开业满三个月;(三)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内控健全,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经营成果良好;(四)拟设机构地区经济发展良好,保险市场发展潜力较大;(五)有符合拟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

6、(六)符合中国保监会及当地保监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分公司在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可行性报告,向总公司市场发展部提交设立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正式书面请示;(二)设立三级机构的可行性报告;(三)三年财务测算模型;(四)符合保监局任职资格的筹建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总公司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条经总公司批准同意后,分公司向当地保监局提交筹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一)设立申请书;(二)公司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三)公司上一年度

7、公司治理报告以及内控制度清单;(四)分公司三级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五)三级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七)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八)三级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程序生成的电子化数据文件;(九)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三级机构运营情况说明,并就是否存在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所限制的情形做出声明;(十)当地保

8、监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 三级机构筹建期主要工作内容、申请开业验收材料及开业验收标准等参照设立分公司相关内容及标准,具体以当地保监局相关要求为准。第十五条 经批准设立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四章  组织架构及人员第十六条 三级机构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应满足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按照总分公司“三定方案”执行。高级管理人员须符合监管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