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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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在各地区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分支机构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信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管理制度等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目部。分公司、各项目部是公司二级机构,须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领证后(项目部按业主要求办理),方可在公司授权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内开展业务活动。第三条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就是要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宣传。第四条公司经营部负责对分支机构的发展、监管、协调、服务等的归口管理,财务部配合。第二章机构设置和综合

2、管理第五条公司主要采用加盟的方式设立经营型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和以直接投资的形式设立服务型分支机构(项目部)。第六条设立分支机构的地点应选择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或者市场规模较大的地级市;第七条加盟设立的分支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地点符合上述要求;(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三)有清晰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渠道,预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四)主要负责人应符合对分支机构的任职要求;(五)至少有5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市场开发和技术管理。第八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加盟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应

3、向公司经营部进行申报,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形成初步意见,通过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进行约谈,最后报办公会议批准,并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定,就加盟的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商谈,达成一致的正式签署加盟协议,加盟生效。第九条对于公司已具有一定签约客户,并且意向客户或潜在客户资源丰富的地区,或者合格的加盟者较少的地区,公司直接投资设立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服务型分支机构”)。第十条公司决定设立工程项目部的,将由公司工程部准备申报材料并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工程项目部应在接到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完善相关行政手续。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妥善保管各种证件及相关

4、印鉴,并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证照复印件交存公司。第十二条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在公司名称后冠以所在地区名称,其中工程项目部应冠以所在地城市、直辖市的名称。第十三条公司通过考核分支机构的运转情况,可以决定对分支机构的撤并或调整。公司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调整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经营型分支机构主要是提前终止合同,更换主要负责人;对服务型分支机构主要是更换负责人。(二)对于连续多年经营不善、且通过调整措施没有明显起色的分支机构,公司可以撤销该分支机构或合并到其他分支机构O第十四条分支机构的撤并、调整由公司经营部、工程部向总经理、董事

5、长提交报告,审核通过后由公司正式下发撤并、调整的文件。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本看“精干高效、业务优先”的原则,根据业务情况和公司组织机构情况,设置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第十六条分支机构应根据公司规定决定内部组织结构及部门设置方案、人员编制等,同时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七条分支机构的内部机构原则上应根据业务规模核定的人员数量设置:(一)人员数量在3-6人的分支机构,设立以下部门:业务管理部、计财部和综合事务部;(二)人员数量在7-10人的分支机构,设立以下部门:综合事务部、工程管理部、业务管理部、质量安全部和计财部。(三)对于人员数量不足为3人的地区

6、,可以不下设部门,但应指定专人负责上述各项工作。第十八条分支机构下列事项应上报公司批准:(一)变更办公或注册地址;(二)变更高级管理人员;(三)调整机构设置方案;第十九条分支机构应按要求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报告或备案等手续,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分支机构人力资源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任命。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项目部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部经理、副经理的任职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经济、建筑、路桥、市政等相关专业大学专

7、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二)认可和崇尚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三)对行业和管理有一定认识和了解,并具有良好的规划和业务发展思路;(四)具有较丰富的社会资源和市场开发能力;(五)具有团队建设和综合管理能力;(六)无法规和政策禁止的不良行为或禁入情况等。第二十三条实行领导成员定期述职制度。分支机构主要领导成员应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作为考核的内容。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是指工程项目部的经理和副经理。分支机构人员定编管理。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数量由分支机构自行决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司直接投资分支机构的人员数

8、量由总公司根据业务规模核定。第二十四条人员聘用与解聘。分支机构的各类人员的聘用与解聘须按公司人力资源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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