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062257
大小:57.14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18
《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13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2013-02-18来源:生意社字号:1214一、重点支持范围 2013年度中药材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包括: (一)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 围绕关系全民健康的中药大品种(含中药饮片)和民族药特色品种,特别是中药基本药物和创新药的支撑性原料药材的保障,扶持一批常用大宗和濒危稀缺中药材品种的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在药材主产区择优扶持优质药材规范化采收、规模化加工、产品质量控制综合性生产加工基地。 (二)名贵中药材产业化生产基地 对于资源稀缺、价格昂贵、野变家技术有基础但尚未有效建立人工繁育基地的名贵中药材,
2、例如穿山甲、羚羊角、冬虫夏草、霍山石斛、重楼、川贝母等,通过实施名贵中药材产业化项目,加快良种扩大繁育基地建设,解决资源严重短缺传统名贵中成药生产难以为继问题,为传承发展经典名方中药创造条件。 (三)滚动支持项目 为鼓励项目单位真正用好扶持资金,使项目取得预期成效,将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的同时,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绩效考核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对部分优秀项目予以滚动支持。 二、项目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范; 3.具备项目
3、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和人员,自有资金必须落实到位;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单位法人代表,或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实施能力并得到授权的人员。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应是中药骨干企业和大型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鼓励中药百强企业(含中药饮片企业),特别是具有创新中药品种的生产企业申报主要原料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或百强企业之间一家牵头多家联合,共建同品种药材生产基地。优质药材规范化采收、规模化加工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应是专业从事中药材采收、加工的生产企业。优质药材质量控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应是长期从事中药
4、质量标准研究和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精良、技术队伍强大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 (二)品种及选址要求 依据《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选定33个中药材品种予以扶持(具体品种及其区域布局详见附1)。 (三)建设要求 1.目标。原则上每个中药材生产基地项目应确保新增建设面积达到该品种全省(区、市)总面积的10%以上,或可提高该药材供应量10%以上,且生产的药材质量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采收、加工综合基地建成后,能为区域提供良好的采收、加工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示范基地建成后,能为全国中药材生产基地提供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2.内容。药材
5、基地建设分为原址扩建、择址新建两种类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改造、必须的生产工具及生产资料配备、药材的种植或养殖、生产加工与包装等。应明确建设基地的生产规模,拟定有针对性、可实际操作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建设地点必须明确到具体场地。采收加工和质量控制示范基地建设内容包括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硬件包括设施改造、仪器设备的配备;软件包括技术服务机制、服务队伍建设,同时形成药材基地和服务基地互动反馈机制。应明确能够为全国或区域提供药材采收加工或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 3.组织形式。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有明确可行的生产组织模式,如“公司+基地”、“公司+农户”、“公司
6、+生产合作社+农户”等。 4.建设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资金使用要求 申报的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应按以下科目选择列支。 1.土地费:用于土地租赁、农户土地补助等。 2.种源费:用于购买基地建设所需的种源。 3.农业生产资料费:用于基地土壤改良、生产过程、药材加工过程的消耗性生产资料。 4.设备费:用于药材生产或种源繁育过程中需要新购置的生产设备或升级改造。 5.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于种植农田或养殖场地基础设施的新建或改造。 6.初加工设施建设费:用于基地所产药材的初加工,包括清洗、干燥、贮存等设施建设。 7.技术协作费:药材生产基地向
7、外部技术单位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 (五)技术支撑要求 申报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应有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支撑或协作,应制订特点鲜明、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作为项目资金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 四、项目申报与审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编制《中药材扶持项目建议书》,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按照本指南要求对企业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上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编制下达年度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