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重塑金融监管的理念、方法与制度

易宪容:重塑金融监管的理念、方法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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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宪容:重塑金融监管的理念、方法与制度

2、第1   何谓监管?一般来说,监管就是市场运作的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为目的,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与干涉,或者说,监管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制制定与执行规章的行为。因此,金融监管就是金融市场中一组专门的行为规则,并通过这些行为规则(如条例、规则、守则、指引、原则、监管计划、政策及处罚赔偿计划等)来减少市场失灵、构建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及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它是与监察、监督有很大区别的。简单之,金融监管就是为了协调金融市场的商业行为而采取的各种行为规则或出台种种制度安排。  按照上述监管的定义,国内金融监管为什么会问题

3、丛生、困难重重?关键就在于国内对金融监管问题的认识上陷入以下几个误区:首先,监管部门以管制代替市场,以主管代替监管。可以说,国内的金融市场,从它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基本上都是政府发起、控制与管理的。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配置,政府制定了世界最为严格的遏制市场欺诈的法律,政府监管的权力没有边界。  比如证券监管,只要是涉及到证券活动有关的事情,证监会的权力没有不介入的。从证券市场的准入,到市场的信息披露,从交易所人事安排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挑选,从信息披露方式到信息披露地方等,处处都留着证监会的影子。甚至于上市公司发行什么股票、按什么价格发行、什么时候发行、在哪个交易所上市都得由证监会来

4、确定。在这种金融市场过度管制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个人与企业活力的全无,整个市场的功能丧失,金融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其次,假定现行的法律都是完备的,使得法律的改进与完善困难重重,即使出现严重的不公平事件也无法透过法律的改进来保证事情的公正性;使得法官及监管者只能对行为的结果进行裁定与惩罚,而不可能对违法行为进行事前的警示;使得对那些明显的法律之外的犯罪行为无法得到应有的惩罚,中小投资者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再次,监管者与法庭法官的职能合一,而导致两者职能的错置。如郑百文案件的裁决,法庭根本就没有起到一种中立者的作用,而是在其他诱因的驱使下得出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接受的结果。对监管者

5、来说,则没有强烈的激励对所发生的案件积极参与、深入调查并将其结果作出严厉的制裁。还有,主动执法者与被动执法者的作用无差异。这就使得监管者基本上处于被动执法状态。如不少金融大案要案往往是不是由监管者发现而先由他人披露出来,金融法规的严重滞后而根本就无法市场的发展。  可以说,由于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的认识误导,也自然会导致中国金融监管功能上的错位。只有从根本上认识清监管者职能所在,并对金融监管职能进行重新调整与定位,这样才可让中国的金融监管真正走上规范之道,否则根本无法摆脱目前金融监管困难重重的窘境。  由此,中国的金融监管必须重塑其理念、方法与制度。首先是监管理念的变革。按照金融

6、之定义,金融监管必须以市场法则为依据,以市场激励的方式来确立市场秩序。因为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确立是一个自然扩展的过程,它是随着一个国家要素禀赋结构、法律环境、企业规模、资金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如何强化市场运作机制的功能是最好的金融监管。目前金融监管的关键是如何在观念上从以往的监管为“命令与控制”转变到“市场激励”上,即金融监管,政府仅是市场裁判或规则执行者,而不是市场的参与者,更不是市场的主事人,市场完全由政府监管来安排。  金融监管市场化的激励方式,就得把金融监管看作是更集中、更灵活、更有力度、更有效率、个人与企业负担少的市场监管。它的具体表现是:一是监管机构要准确确

7、定由市场失灵造成而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风险,是重大市场还是潜在市场失灵,是重大市场失灵,就得分析市场失灵的类型,监管的方式。是潜在的市场失灵,则应该让当事人通过协商谈判方式,以低成本的办法解决;二是要发展选择性的方法替代传统命令式的监管办法,依靠市场激励,使用绩效标准。金融监管不是经济主体的枷锁,而是如何更有效地满足经济主体偏好和企业利润最大化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工具;三是任何金融监管规章推出,都得通过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并证明这种监管方式是有效率的。四是任何监管规章出台都得考虑对当事人的影响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金融监管转变到市场激励的方式上来。  其次,金融监管方法的改革

8、。金融监管的工作不是以传统的方法来衡量而是以成本收益的方法来分析。如任何规章,生效前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收益超过成本的规章才能被通过;生效后每一年进行成本收益评估,掌握规章对金融活动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分析规章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绩效或金融监管目标。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不是先设计标准,而是采取选择性的方法:如绩效标准,市场激励和信息战略。这种监管方法的改革要求废除那些限制市场效率、增加个人与企业负担、有失公平的和过时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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