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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7
《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便于更好的服务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地(市、州、盟)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县(市、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新建、改建
2、、扩建项目建设。第四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残疾人的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条件以及社会发展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提出的新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第五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必须充分体现以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根本目的,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第六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
3、,确保政府资金投入,保证建设水平,并应一次性建成。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宜与其他相关服务于残疾人的建筑按实际需求合并建设,实行资源整合和共享。第七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纳入城乡规划,按照方便残疾人、有利服务的要求,合理布局,并应按照国家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申报、征拨所需建设用地。第八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定额的规定。第二章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第九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分为地(市、州、盟)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县(市、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第十条地
4、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规模应以所辖城市的残疾人人口数量为基本依据,兼顾城市人口确定。第十一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规模分类应符合表1规定。表1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规模分类表分残疾人人口数城市人口数(万建筑面积类(万人)人)(㎡)一≥4≥651300地(市、州、盟)类级二<4<65980类一≥0.65≥10.8820类县(市、区)级二<0.65<10.8610类注1:规模分类首先依据所辖城市的残疾人人口数,若所辖城市的残疾人人口数不确切,可依据所辖城市的城市人口数。注2:残疾人人口数超过9万人的地级城市和残
5、疾人人口数超过1.4万人的县级城市,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可在表1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注3:寒冷地区建筑面积可增加4%,严寒地区建筑面积可增加6%。第十二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构成应包括:房屋建筑、配套设施及场地。第十三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应包括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康复指导、文体活动、辅具供应、法律服务、信访工作等业务用房,以及管理、设备机房等辅助用房。第十四条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配套设施应包括建筑给排水、暖通空调、供电系统及设备,弱电系统及设备和无障碍设施等。第十五条地方残
6、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场地应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道路、停车场、绿地、及盲人室外定向行走训练场地。第十六条地(市、州、盟)级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参照表2确定。表2地(市、州、盟)级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分配表序一类二类使用类别备注号(㎡)(㎡)系数包括就业服务大厅、就业服务就业服111080职业评估室、职业指功能用房务导室等职业培包括多功能厅、就业11080职业培训训培训教室等2功能用房盲人按包括盲人按摩培训3020摩室等康复指包括康复咨询室、康13090导复指导室等康复指导包括助听器验
7、配室、3听力语功能用房评估室、耳膜制作言康复5040室、儿童活动室、盥指导洗室、厕所等文化活包括图书阅览室、8055文体活动动有声读物阅览室等4功能用房体育活8055包括健身房等动包括辅助器具展示、辅具供应辅助器5160140辅具维护和改造室、功能用房具产品销售库房等法律服务法律服包括法律服务咨询61515功能用房务室、接待室等信访工作信访工包括信访接待室、处71515功能用房作理室等使用面积合计(㎡)780590建筑面积(㎡)12009100.65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0070包括管理用房、设备间等总建筑面
8、积(㎡)1300980注1: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为参考值,可根据各地残疾人类别比例的不同和实际业务需要在总建筑面积指标范围内做适当调整。注2:此表建筑面积不含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测算遵照本标准第十八条执行。注3:辅助用房建筑面积遵照本标准第十九条执行。第十七条县(市、区)级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业务用房的使用面积参照表3确定。表3县(市、区)级地方残疾人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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