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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7
《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校内程序审批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所在医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姓名岗位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校内程序审批表医学院附属医院申请者填写姓名职工号性别进校年月出生日期年月日职称政治面貌最后学历年月(博士/硕士/本科)毕业出国(境)专业工作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身份证号Email联系电话现住址邮政编码:国内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近五年内出国经历申请类别□访问/进修□合作研究□其它()单位(中文)(英文)合作教授姓名:Email:申请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外费用生活费(含住宿费及各类保险):往返旅费:(如有自筹部分,请按附件要求出具相关经费证明)所在单
2、位意见出国期间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等工作交接情况;出国期间工资、奖金发放期限、发放办法:附属医院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医学院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政审意见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人签名:附属医院党委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人事处意见经办人:负责人签名:校领导审批(请认真阅读背面说明、填写相关内容)2/2所在医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姓名岗位附属医院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及主要业绩:出国(境)进修或合作研究内容及合作导师简介:说明:⒈申请公派出国(境)程序(请至少提前一个月开始办理):①申请人从人事处主页下载打印《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人
3、员校内审批程序表》(一式两份,请注意填充页眉),学院(系)党委同时对其进行政审;所有签名不能用签名章,须有明确的意见;对于博士后出国人员,须由合作导师签署意见。经费来源主要有学校资助、对方资助、自筹等,对于出国经费含自筹部分的人员,须按照附件要求提供相关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在外经费完全由申请人自理的情况,需要申请人提交书面说明并签名。②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交学校人事处(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2,联系电话88981610)审核,同时提交邀请信及其中文翻译件(赴美人员还应提供DS-2019表复印件,赴日人员还应提供在留资格认定书
4、复印件)各两份,经人事处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③申请人与学校签订出国(境)协议书(须由1位校内在职同事提供担保)并经公证处公证,同时向校计划财务处缴存保证金(一般2万元/年,1万元/半年)。④申请人自行办理因私普通护照(赴港澳地区通行证)、签证等事宜;报备人员须经相应部门审批同意。⑤确定出国(境)时间后,将电子行程单交所在医院及学校人事处报告出国(境)日期。⒉回校报到程序:①回校人员应在回校两周内向所在单位及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②回校人员从人事处主页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出国(境)人员回校报告书》。将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的《浙江大学出国(境)人员回校报告书》、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交学校人事处,同时将《浙江大学出国(境)人员回校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cecaie@zju.edu.cn。③凭出国(境)保证金收据原件(须经人事处签署意见)至计划财务处提取保证金。⒊公派出国(境)有关规定:①长期公派出国(境)人员确因合作研究及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可申请延长出国(境)期限。经学校批准延长后,停发延期期间工资。一般申请延长的期限不超过原批准的出国(境)期限,延长以一次为限,最长为一年。②公派出国人员超过学校批准的在
6、外期限未归,按逾期处理。逾期超过三个月,学校发文不再保留公职。自发文之日起半年内,不再保留公职人员可向学校申请办理辞职手续,超过半年则按自动离职处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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