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911626
大小:57.5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11-17
《济源市司法局权力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济源市司法局权力清单一、行政许可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权力依据: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申请执业登记材料,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执业登记机关。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10项二、行政处罚类(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处罚(共10项)1、对超越业务范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2、对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3、对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处罚4、对伪造、涂
2、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处罚5、对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6、对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23-7、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8、对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9、对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10、对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处罚权力
3、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一)超越业务范围的;(二)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三)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四)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五)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六)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
4、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23-(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八)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九)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十)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二)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处罚(共18项)1、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行政处罚2、对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行政处罚3、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行政处罚4、对基层法律服务
5、工作者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行政处罚5、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行政处罚6、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行政处罚7、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23-8、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行政处罚9、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10、对基层法律
6、服务工作者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行政处罚1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处罚12、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行政处罚13、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行政处罚14、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15、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
7、定的,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行政处罚16、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行政处罚-23-17、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行政处罚18、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行政处罚权力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