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845311
大小:8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16
《临时占用城道路审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实施主体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办机构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实施部门办理情况公开范围法定时限5工作日承诺期限5工作日咨询电话0543-5308803投诉电话0543-5308803是否收费是是否可以在线申报是受理地点、时间受理地点: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10月1日实施)中的第30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中的第30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
2、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收费依据:鲁价涉发[1994]185号收费标准:施工占道(人行道)0.3元/平方米/天施工占道(车行道)0.5元/平方米/天经营占道(设置摊点)0.5元/平方米/天施工占道(繁华地段)1元/平方米/天(注:一天为24小时)受理条件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2.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3.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申报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备注下载样表惠民
3、县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申请表必要无办理流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