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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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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服务指南)霸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5月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的许可事项。二、事项审查类型(先审后批、即审即办)先审后批三、审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予以修改)第十九条;《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四、受理机构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建设交通城管股窗口五、决定机构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六、数量限制无七、办理条件1、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禁止性要求无九、申请材料目
2、录1.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请表(样表一);2.地形图;3.绿地权属人意见;4.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十、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建设交通城管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建设交通城管股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建设交通城管股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同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第二步:建设交通城管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进行现场踏勘;不合格的以书面材料形式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建设交通城管股组织现场踏勘,出具踏勘意见第四步:霸州市行政审批
3、局根据踏勘意见,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以书面材料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不准予许可决定书》。十一、办结时限办理时限不包括前置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中介机构办理时限或因个人原因延误的时限。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十二、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十三、结果送达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十四、前置审批事项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十五、可并联审批事项无十六、咨询电话0316-7285817十七、监督投诉电话0316-7285828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时间:夏季8:30-1
4、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3:30-17:30附件:1、流程图2、样表一附件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流程图时限工作流程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申请申请人(单位)提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的申请并上报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者,退回并告知说明一、申报材料:1.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请表;2.地形图;3.绿地权属人意见;4.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二、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予以修改)第十九条2《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3.《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三、
5、实施主体:霸州市行政审批局承办机构:建设交通城管股四、联系电话:0316-7285817五、监督电话:0316-7285828受理建设交通城管股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对符合批准要求的,报局长批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决定退回并告知原因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2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施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占用地点苗木明细种类数量种类数量申请原因示意图(必要的附图)填表说明1、本表由霸州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2、本表适用于因各种工程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移植砍伐树木的申请。3、填报内容必须客观
6、真实。4、表中“申请单位”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名称,应为全称。如是企业、公司其名称应与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名称相符。5、表中“施工单位”是指具体实施工程的单位名称,即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名称(全称)。如是自建应在此栏中注明。6、表中“占用地点”请准确填写,具体到路、街及门牌号,如无门牌号的,应写明参照物。7、表中“绿化明细”,请按市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设施名称填写,“法桐”、“国槐”、“黄杨”等。8、表中“申请原因”须详细填写,不得擅自改变用途。9、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树木,须附带临时占用范围示意图或砍伐树木示意图,请用
7、专门的绘图工具绘制,应做到简明、准确。10、本表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准确,不能随意涂改。11、本表签章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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