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抑或“缓解”: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评析——死刑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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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愈”抑或“缓解”: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评析——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具有纠正死刑错误、统一死刑标准以及削减死刑数量的功能。然而,自80年代始,为“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以扭转社会治安状况,多数案件的死刑复核权被下放到地方高院,死刑复核程序的上述功能在普通案件中消释殆尽,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死刑数量失控,适用标准不一,并接连发生了一系列以杜陪武、佘祥林案为典型的重大刑事冤错案件,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成为众盼所归。2005年3月10日,最高法院正式向外界宣布将尽快收回死刑复核权,并迅速展开了包括人员组建、机构设置等在内的前期准备

2、工作。自2007年1月1日始,死刑复核程序已经开始在死刑案件中全面运转。对此,社会各界翘首以待,不由分说地认为死刑案件的上述弊病将得到全面治愈。①不可否认,死刑核准权的回归,对于防错、纠错,限制死刑适用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死刑复核程序的上述功能也是有限的。为防止死刑复核程序承受其不能承受之重,理论界应理性地揭示这一程序的局限性,并探寻其他配套措施予以弥补。一、在事实认定功能上:死刑复核程序的局限与弥补通过考察我国近年来为新闻媒体所报道出来的冤假错案,可以发现,被误判死刑的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杀人罪、抢劫、贩毒等普

3、通刑事案件上。由于这类案件具有多发性特征,司法机关在实践当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而在适用法律上发生错误的可能性甚少,更多的是因为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采信上出了差错。不可否认,死刑复核权归位以后,对于大部分案件,在原来高级法院二审与复核合二为一的程序之外,增加了一道程序,也就多了一次发现错误的机会,相应的可以增加死刑判决的正确性。然而,基于案件事实认定的性质以及死刑案件的特殊性,死刑复核程序的纠错能力是有限的。(一)死刑复核程序纠错功能的有限性1.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官并不优于普通民众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性质所决定,法官在认定事实

4、方面并不具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原因在于,案件事实的认定仅仅涉及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裁判者需要考虑的仅仅是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联系及其联系的强弱。由于对这种联系的判断只涉及逻辑和通常的经验问题,而这属于“谁都知道并且不觉得奇怪的常识”。②因此,尽管法律日趋复杂,但是在案件事实的认定上,正如黑格尔所指出,这是每一个受过普通教育的人都能做的事。③普通公众根据同样的证据均能作出大体一致的认定,任何智识较高的人并不存在判断上的优势可言。对此,法国人罗伯斯庇尔在谈及将案件事实认定交由社会一般民众,从而设立陪审法庭时明确讲到:“在法律复杂的

5、地方,应用法律较为困难,但是判定事实是否存在困难是与这点无关的。在一切国家里,在一切立法制度下,罪证都是属于事实的范围,借以发现罪证的概念和推理是相同的。为了看到和认知罪证所必需的能力相同,无论你们如何增加法律、法典、决议和买卖契约的解释员人数,像是否有过买卖,你是不是买主这样一些事实问题,都不会因此而变得较为复杂。无论你们如何挖空心思想出各种困难的事例,我既不能同意它们的识别能力与某种方式或某种职业有关,也不同意这种能力是超过有理智的人,甚至于受社会信任来承担这种责任的有识之士的理解力。”④实际上,在对案件事实认定上,普通民众较

6、之职业法官不仅不具劣势,相反更有优势。这是因为,法官作为社会的精英阶层,处于法律职业的象牙塔中,其经验和阅历往往局限于一域,难以理解普通市民的生活经验。而来自普通民众的“陪审员带到工作中的群体性市民社会常识,足以使他们胜任法庭中的基本工作,即发现案件事实”。⑤不仅如此,职业法官由于长期处理案件,习惯于将证据的证明力预先定型化,将案件事实抽象化、一般化,由此形成的认识结论容易与丰富多彩的具体事实产生裂痕。相反,民众的参与使得裁判的结果与社会生活更能合拍。毕竟,这样的“裁判是从对于每一个单独案件的一切情况都作了考虑后而得出的,……必然

7、的结果一定是,我们的公正裁判越多,我们也就越接近真理、道德和幸福”。⑥正是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性质所决定,社会普通公众在能力上反而优于职业法官,因此,我们现在终于能够领悟近现代刑法学之父贝卡利亚那段让人迷惑的话语:“(普通民众)根据感情作出判断的无知,较之根据见解作出的判断的学识要更可靠一些。……如果说寻找证据需要精明干练,作出结论必须明白准确的话,那么,在根据结论作出判断,只要求朴实的良知,而一个总是期望发现罪犯的同时又落入学识所形成的人为窠臼的法官,他的知识却比较容易导致谬误。”⑦也正因为如此,在英美法系的司法实践当中,才会出

8、现由一群法律的外行居于追诉人与被追诉人之间,作出对有关事件的常识性判断的奇特现象,并且在这些国家的法律还进一步规定,陪审团认定的事实具有终局性。⑧2.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上诉法官并不优于初审法官尽管陪审团在案件事实认定上具有优势,但由于陪审团审判会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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