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税务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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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同时也是与瑞士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审计税务咨询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税务培训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1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其他主要内容I.企业所得税2主要内容总分机构的纳税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考虑的问题3国税发[2008]28号(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视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

2、业所得税的部门: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且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可以分开核算国税函[2009]221号(2009年1月1日起生效)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总机构直接统一核算和管理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资料申报要求总机构向主管税局报送机构名单,并向分支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将该证明报送主管税局,否则,视同独立纳税人纳税总分机构的纳税问题4新设分公司预缴所得税总分机构的纳税问题(续)5不需报送有效证明不用就地预缴所得税是否是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是否在当地缴纳流转税需要报送有效证明

3、总机构在当年6月20日前报送分配表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所得税否需要报送有效证明不用就地预缴所得税否否是是是国税函[2009]221号季度预缴预缴税额的计算分为四步未按上述办法计算的,应在随后的预缴期内,将差额在总、分支机构中补缴/扣除总分机构的纳税问题(续)6总机构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三因素法划分总分机构应税所得额按各自税率计算所得税按三因素法划分总分机构预缴税款国税函[2009]221号年度汇算清缴总、分机构应适用同一税率国发[2007]39号、财税[2008]1号和财税[2008]21号文规定的可享受过渡

4、性政策的除外用当年实际总、分支机构的三因素计算应纳税额总分机构的纳税问题(续)7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需要考虑的问题8收入的确认租金收入: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股权转让所得:计算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可能分配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也不得增加计税基础国税函[2010]79号收入的确认时间债务重组收入:合同或协议生效时股权转让: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股息、红利

5、收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时9财税[2009]87号、财税[2008]151号除下列项目之外的财政性资金,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不征税收入包括国务院规定专项用途且批准的财政性资金2008年至2010年从县级以上政府取得的特定财政性资金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或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补贴收入10技术转让所得实施条例第90条、国税函[2009]212号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居民企业一年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出部分,减半征收所

6、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成本是指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摊销额后的余额审批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境外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11财产转让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企业取得的财产所得,除另行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定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已分5年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对尚未计算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一次性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本公告于2010年11月26号开始施行。12工资薪金国税函[2009]3号合理工资薪金

7、规范的工资薪金制度,且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一定时期相对固定,调整有序实际发放且已扣缴个人所得税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国家税务总局在线访谈只要企业列支的工资薪金,属于本年度的,即不超过12个月份,如果采取下发工资制的,其次年一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作为当年度的费用扣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国税函[2009]259号目的:规范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各地税局将工资薪金扣除额与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总额进行比对13利息支出-投资未到位国税函[2009]312号投资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足资本额,对外

8、利息支出不得全额扣除限额的计算以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利息额之和即为一年内不得扣除的利息总额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14利息支出-自然人借款除关联方以外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关联方(包括股东)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不超过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息)要求-真实、合法和有效的借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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