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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函〔2007〕10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安全工作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函〔2007〕10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安全工作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铁科院:隧道是铁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隧道建设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铁道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加强隧道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隧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设计复查工作1.设计复查范围:正在建设和即将开工建设隧道的施工图,包括已交付建设单位及尚未交付建设单位的施工图文件。2.设计复查重点:隧道工程范围内是否存在尚未探明的不良
2、地质,超前地质预报的方法,手段是否得当;针对不同围岩,不良地质,尤其是断层破碎带,软岩,岩爆等不良地质地段,所采用的设计参数,施工方法以及辅助工程措施设计是否得当,充分;对岩溶,瓦斯,涌水等不良地质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工程设计;超前地质预报,安全应急预案工程设计措施是否与地质等各种情况匹配,变更设计措施是否妥当。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还应检查:-3-隧道范围线路选线是否规避了影响施工和运营安全的重大不良地质(尤其是灾难性重大不良地质),隧道设计标高,平面和纵断面设计是否合理,隧道洞口及进洞措施是否合理。3.复查工作要求: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设计复查工作,为做好设计复查工作
3、创造有利条件。设计单位应及时将设计复查结果及处理建议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于11月20日前将设计复查情况报铁道部建设司,鉴定中心和工程监督总站,客运专线项目同时报工管中心。二、加强隧道Ⅰ类变更设计管理受当前地质勘察技术方法和手段限制,开挖前难以完全准确判定隧道地质条件和围岩特性,为便于设计单位根据揭示的围岩特性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设计参数,施工方法以及辅助工程措施,保证隧道施工安全和工程顺利实施,铁道部决定隧道建设中Ⅰ类变更设计暂不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规定的问责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
4、变更设计工作的管理。三、强化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将风险管理贯穿隧道工程建设全过程,对目前仍没有进行风险评估的在建隧道,要抓紧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意见可由参加评估的专家个人署名提供,设计单位应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采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根据每一座隧道可能发生的不同安全隐患或问题,补充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工程设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3-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可直接采用相对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工程设计,以简化变更设计程序。今后隧道工程设计均必须按规定开展安全应急预案工程设计。四、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单位必须依据铁道部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应急救援
5、预案,配备相应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建设,监理单位要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11月15日前报铁道部建设司,工程监督总站,客运专线项目同时报工管中心。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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