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国 际 法 上 的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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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国际法上的个人第一节国籍一、国籍的概念1.概念: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它表明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国民或公民并无区别,但在有些国家的国内法上,两者含义有所不同。2、国籍的意义A、对国家来说:它对于国家行使管辖权具有重要意义。管辖义务B、对个人来说:国籍是一个国家确定某人为其本国公民或国民的依据,也是确定一个人的法律地位的一个重要依据。权利义务3、国籍法按照国际法,国籍原则上属于每个国家的国内管辖事项。立法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宪法中规定关于国籍的事项;一种是以单行法的方式来规定。二、国籍的

2、取得与丧失(一)国籍的取得1.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它是指一个人因出生而具有某国国籍,又称为原始国籍。因出生取得国籍的原则主要有三种:(1)依血统原则取得国籍依血统原则取得国籍,就是指依据血统关系取得国籍,即以父母的国籍来确定一个人的国籍。血统原则可分为单系血统原则和双系血统原则(2)依出生地原则取得国籍(3)依血统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相结合的混合原则2.因加入取得国籍(1)自愿申请人籍。各国国籍立法均有申请人籍(旧称归化)的规定,不过,一国是否允许外国人申请人籍,人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即属该国国内管辖事项,别国无权干涉。(2

3、)因婚姻取得国籍。(3)由于收养入籍。由于收养而取得国籍,是指一国公民收养另一国国籍或无国籍的儿童,使被收养者取得收养者的国籍。(二)国籍的丧失国籍的丧失一般分为自愿丧失和非自愿丧失两种。1、自愿丧失国籍,是指一个人根据申请退出某国国籍或者在解决双重多重国籍冲突时自行放弃某国国籍。2、非自愿丧失国籍,是指由于法定原因而不是由于本人意愿而丧失国籍。加人外国国籍、与外国人结婚、被外国人收养、认领或剥夺等法律事实的出现均可导致丧失原有国籍。三、国籍的冲突和解决(一)、国籍的冲突国籍的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或者不具有任何国籍。国

4、籍冲突的产生是由于各国国籍法对国籍的取得和丧失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具体说来,产生双重国籍或无国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出生婚姻收养入籍或剥夺国籍国籍的冲突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会带来诸多麻烦,有时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二)国籍冲突的解决1、国内立法。从根本上说,解决国籍冲突的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各国的国内立法加以避免,因为国籍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国国内立法的不同,国家可以在制订国籍法时尽量避免可能导致国籍冲突的情况。如针对国籍的积极冲突,各国可以制定一些“自动丧失”条款,规定外国人在加入本国国籍时以退出其本国国籍为条件,加入外国籍的本国人

5、即自动丧失本国国籍。我国国籍法就有这样的规定。2、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来解决。如我国在1955年与印度尼西亚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的条约》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公约主要有:1930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关于双重国籍某种情况下兵役义务的议定书》1957年《已婚妇女国籍公约》,1961年签订的《关于取得国籍之任择议定书》。关于无国籍问题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30年的《关于某种无国籍情况的议定书》,1954年通过的《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1961年的《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四中国的国籍立法和实践中国现行的国籍法《中华人民

6、共和国国籍法》,是于1980年9月10日颁布施行的,也是新中国建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国籍法。1、在赋予原始国籍上采用混合主义原则该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两条规定采取的是血统主义。第六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这条规定采取的是出生地主义。我国的混合主义不是均衡地兼采两种标准,而是以血统主义为

7、主,出生地主义为辅。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abd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居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2、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原则《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为实施该原则,《国籍法》第八条规定,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第九条规定,自愿加入或取

8、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三条规定,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保留外国国籍。3、男女国籍平等原则具体表现:一是采取妇女国籍独立的原则,否定妻随夫籍;二是在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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