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

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

ID:24698822

大小:564.00 KB

页数:81页

时间:2018-11-16

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_第1页
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_第2页
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_第3页
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_第4页
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NSBD 10-2007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 (2).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NSBD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专用技术标准NSBD10-2007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2007-11-27发布2007-12-1实施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前言为使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明确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合同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与安全评估、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与工程移交、附录等8个章节。使用过程中,如使用条件发生变化

2、,或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本导则批准部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导则主持机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本导则解释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导则主编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司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导则参编单位: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李勇王松春唐涛井书光赵世新伍宛生江瑞勇秦小桥尤国文袁文传曹继文2目录1总则12施工合同验收22.1一般规定22.2验收程序的基本要求32.3分部工程验

3、收32.4单位工程验收42.5合同项目完成验收63阶段验收73.1一般规定73.2泵站机组试运行验收93.3水库工程蓄水验收104专项验收与安全评估115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125.1一般规定125.2技术性初步验收135.3完工(竣工)验收155.4工程质量抽检176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186.1一般规定186.2技术性初步验收1996.3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197遗留问题及处理与工程移交198附录212621总则1.0.1为使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明确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4、《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特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南水北调工程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验收活动。1.0.3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水北调办”,下同)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1.0.4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已经完成的工程以及核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按照有关验收依据,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鉴定并做出是否符合有关设计、技术标准

5、和合同的结论。1.0.5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除应执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及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专项验收执行专项验收相关规定。需要移交其他行业部门管理使用的工程,其验收工作可以执行行业部门的有关验收规定。1.0.6按照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在验收前应完成的专项鉴定、评估、检测等,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完成,且作为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之一。1.0.7南水北调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批准开工后,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依据本导则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及时组织制定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格式见

6、附录1。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将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报工程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当工程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时,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也应相应地调整并报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1.0.8验收工作应在项目法人和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及有关工程实施过程如实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有关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应执行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和工程参建单位应提交真实的验收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1.0.9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

7、工作组)成员同意。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成果性文件上明确记载并有其本人签字。621.0.10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需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1.0.11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1.0.12工程实行委托或代建时,项目法人应明确需委托项目管理单位行使的有关验收职责

8、,并在相关合同中载明。1.0.13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工程参建单位应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资料分为验收提供资料和验收备查资料,资料目录分别见附录2和附录3。1.0.14项目法人和工程参建单位制备的验收资料内容与格式应符合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