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560151
大小:24.91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1-15
《海上保险合同委付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海上保险合同委付制度 篇一:海上保险合同委付制度 篇一:论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完善 论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的完善 摘要:委付制度是海上保险中的一项古老而又特殊的制度,其对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促进海上保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航运与海上保险事业的发展,我国《海商法》关于委付制度的规定也凸显出了许多问题。在海商法修改之际对委付制度进行完善是很有必要的。在此,本文分析了我国委付制
2、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关键词:海上保险;委付;推定全损 一、委付制度概述 (一)委付的含义及其性质 我国《海商法》和mia1906未对委付作出定义。目前只是学术界给其下了定义。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其产权和权益、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的行为。[1] 关于委付的法律性质,有多种观点。有学者主张委付是双方法律行为,”因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委付须经保险人接受方为有效。”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
3、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2]也有学者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委付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日本商法规定的委付为一种单方行为,英国法规定的委付既非双方法律行为,又非单方法律行为,而是依承诺和判决生效的法律行为。[3] 笔者认为对于委付行为的性质可以根据我国《海商法》有关委付的相关规定,从委付能够产生双重的法律效果即保险标的权利和义务的转移以及全损保险金额的赔付这
4、两个方面来分析。从这两个层面分析的前提是委付是一种民法上的行为。因为委付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但从《海商法》的规定看,委付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为,委付行为具有双重的法律效果即保险标的的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与全损保险金额的赔付。 从保险标的的权利义务的转移层面看,委付是一种意思表示且是要约,但委付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委付行为是被保险人将其欲转移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心意思以发出委付通知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符合意思表示的要素,是一种意思表示。同时委付也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但委付本身并不能产生被保险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故不是
5、民事法律行为。从全损保险金额的赔付的层面看,根据mia1906第61条和第62条,委付是行使全损索赔权的方式,是被保险人主张推定全损赔偿的先决条件。 (二)行使委付的条件 1、保险标的必须推定全损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委付只能适用于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获得全损赔偿,只有在保险标的被依法
6、确定为推定全损并委付标的物的情况下才可。保险人接受委付与否也是在推定全损的基础之上。 2、被保险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书 委付通知,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的保险人放弃财产,交由保险人处置的提示。在我国实务上,委付通知须为书面形式。关于委付期限,我国《海商法》未明定。mia1906第62条第3款和第88条规定,在得知受损的可能情报后就应发出委付通知,但如果尚不能肯定损失的情况,被保险人有权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查询,以便选择是否委付保险标的。合理的时间属于事实问题。 3、委付须适用于保险标的整体 根据mia19
7、06第63条第2款,委付必须及于标的物的整体。如果仅委付标的物的一部分,则委付无效。 4、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我国《海商法》第249条规定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委付是为了更加快捷的解决保险标的损失,若附加条件,只会违背委付制度的初衷。 二、委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海商法》有关委付的规定集中在第249条和第250条,仅仅依靠这两个条文无法展现委付制度的全貌,并且随着海上保险的发展,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也凸现出来面: (一)《海商法》并未对委付下定义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
8、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保险委付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广义的保险委付是指海上保险法中一种特有的法律制度,它是指在发生推定全损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