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

ID:24520999

大小:24.15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11-14

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_第1页
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_第2页
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_第3页
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_第4页
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方案  篇一:4.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  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代表机构  第三章临时活动  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五章便利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特别规定  第八章法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第

2、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往与合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第三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

3、体育、环保、慈善等领域依法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宗教活动或者非法资助宗教活动。  第六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通过依法登记的代表机构进行;未登记代表机构需要开展活动的,应当事先取得临时活动许可。  境外非政府组织

4、未登记代表机构、未取得临时活动许可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业务主管单位。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

5、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  国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国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统计制度。  第九条国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第二章代表机构  第十条境外非政府组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  代表机构:  (一)在境外依法成立;  (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宗

6、旨和业务范围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  (四)在境外存续二年以上并开展实质性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境外非政府组织只能在中国境内设立一个代表机构。  第十一条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第十二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

7、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申请书;  (二)符合本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证明文件、材料;  (三)拟设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简历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四)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  (五)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六)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申请,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

8、决定。  第十三条对准予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业务范围;  (四)活动地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