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

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

ID:24461011

大小:57.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14

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_第1页
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_第2页
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_第3页
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_第4页
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效果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司法适用的两个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司法审判的追求和目标,而二者的冲突在司法实践中也时有发生。笔者认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的最突出的理由在于司法的社会效果评价标准缺位。对于司法的社会效果没有统一的认识会造成评价结论不一,影响司法活动的社会效果评价。其次,法律本身存在的滞后性,概括性,语言文字制约性等都会造成理论与实践结果的差异。另外,司法官个人的职业技术和职业道德

2、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为缓解二者之间的冲突,统一司法的社会效果评价标准,加强立法技术,正确对待民意,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等都是有效之途径。  [关键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冲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一、前言  在2002年12月9日召开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李国光明确将两个效果的统一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的审判思路,指出:“衡量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就是看在办案中能否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并具体阐述了其内涵:“审判的法律效果是通过严格适用法律来发挥依法审判的作用和效果;审判的社会

3、效果则是通过审判活动来实现法律的秩序、公正、效益等基本价值的效果。”①但实践中,虽然查清了案件的全部事实,在实体和程序上也严格适用了有关法律规定,从形式上看确实做到了司法公正,但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社会效果却不怎么理想。②由此造成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  二、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的理由分析  (一)司法的社会效果评价标准缺位  在理论界,司法的社会效果,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社会效果是指具体案件通过法官的审理和裁判,所获得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和认可程度。③2.所谓社会效果是指法律被付诸实施后,对社会产生的影响。诸如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经法律的调整后是否恢复到了正

4、常状态?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抑或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是有利社会道德的存续,还是相反?④3.司法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在司法对社会的推动和社会对司法活动的认同性。即通过严格司法,使法的价值得以实现,在全社会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稳定社会之目的,建立一种法律秩序。⑤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更为合理。  第一种观点混淆了司法的社会效果和社会评价的概念。司法的社会效果和社会评价二者是有差别的。首先,评价主体不同。司法的社会效果评价主体应是司法机构本身,而司法的社会效果评价主体是当事人,行政立法机构及其他社会民众。其次,二者的评价角度不同,司法法律效

5、果与社会效果冲突之原因及策略,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的社会效果评价是从法律的视角,以法律的价值为出发点,以司法的目的为终点的。而司法的社会评价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效果是指法律被付诸实施后,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其适用肯定会对其他社会制度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但是,作为具体案件的社会效果评价,采取这样的观点显得空泛和过于夸大了案件的影响力。这种观点对司法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首先,司法不是万能的,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诸多社会制度不健全的阶段,不要企图法律能成为“灵丹妙药”解决其他的社会理由。这是司法“难以承受之重”。其次,不能本末倒置。公平和正

6、义是司法最重要的品质。司法机关为了所谓的民意而将罪大恶极的精神病人绳之以法,为某些强权部门的利益而司法倾斜,迫于媒体的压力,不得不法外开情。这些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社会民众或者权威机构的认可,但是却以损害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公信力为代价。  (二)法律自身的理由  一是法律的滞后性。法律为维护其权威性和稳定性,不得朝令夕改。相对与司法官面对的案情,先行制定的法律总会有这样那样不周全,不合理;二是法律的适用范围的普遍性与法律规定概括性,而社会生活丰富多样,现实复杂多变,不同的法官对于相同的法律规定又有着不同的理解,在自由裁量的范围之内,也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使得法律结论具有不确定

7、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三是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在立法阶段由于社会背景或者某些政策的理由,立法者采取规避的模糊的立法态度。使得法官在适用法律时产生理解上的困难与偏差,而使得结论不能为其他司法专业人员认可和公众信服;四是法律规定的不合理。例如“开胸验肺”事件中,逼迫张海超开膛破肚一个重要理由,是《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但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在现实中,没有多少企业会出于良心的发现而自证其罪。与此同时,对于那些拒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