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论经济法的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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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论经济法的本位对于论经济法的本位导读:摘要:法律本位是指法的基本理念、基本目的或基本作用。经济法的法律本位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具有社会本位性。经济法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其法益目标,并以社会公平为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保障社会经济安全,推动社会合作,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此更表明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本位;社会本位性  1001-828X(2013)07-0-01  法律的本位是指法的基本观念,或基本目的或基本作用,从法学角度来看“私法”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是谓“权利本位"”。“公法”是为了实现国家利益,是谓“权利本位”。那么经济法的本位就

2、是值得探讨的理论理由。笔者赞成的观点是经济法的本位,即为社会本位。也就是说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经济法属于社会法中的一员,与民法、行政法区别开来,各尽其责,更加证明其社会本位性。经济法所维护的社会利益从其内涵、核心及目的都表现了这一与生俱来的性质。  一、经济法体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团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利益的结构。衡量一国的社会规范是否有秩序、社会利益是否有机互动,关键在于:在社会利益结构中,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是否等差有序,形成一种互动的良性的利益格局。个人利益,是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己心之需,追求个人利

3、益,实际上是市场交换得以展开的人性基础。团体利益,则是为了满足团体的成员之需求。以公司为例,若将公司视为法律上所拟制的“人”,与自然人没有什么区别,它要追求个人利益。但若将公司视为“社会团体”,则公司要满足其成员(股东、雇员、供应商、消费者等关系人)的需求。国家利益,是指为了满足国家(政府)自身的需求。在一些情况下,国家为了满足其社会成员之需求,往往自称是为了国家利益,但实际上是在追求社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则是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之需求,在许多国家中,一些社会弱势团体,如消费者组织会声称它代表社会利益,这主要是因为这些社会弱势团体在追求团体利益时,实际上是推动了社会利益的实现。从法学

4、的角度来看,“私法”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是谓“权利本位”。“公法”是为了体现国家利益,是谓“权力本位”。但基于历史上国家暴政的惨痛教训,先贤们设计出以“民权制约行政权”作为公法发展的一条底线,然而“公法”在本质上是为了体现国家利益、政府利益的,社会法则是体现团体利益,特别是社会弱势团体之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在某些场合下,也会追求社会公共利益,在其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时,则也成为社会法的主体。  我们可以将社会公共利益划分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等。“今天更重要的无疑是正在发生的商法的变化,它正在变成受政治与社会方面的考虑支配的‘经济法’,在这里公法与私法密切地交织在一起。”经济

5、法体现了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反垄断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有序的竞争秩序,实现竞争者的利益,推动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目标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的目的是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推动经济持续地适当地增长,同时保持物价稳定、高就业率和外资平衡。  二、经济法保障社会经济安全  在一个社会结构的安排中,其是否合理,还取决于能否实现个体安全、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个体安全,就是个人的基本权利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即所谓免于“饥谨”的权利。国家安全,则是作为一个主权者,其基本的主权是否能得到保障,免遭外来势力的破坏;社会安全,则是社会共同体的政治、文化、经济权

6、利能否得到保障。一国的法律秩序,就是要保障个体安全、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但法律是有分工的:私法侧重于保障个体安全,公法侧重于保障国家安全,而社会法则重在保护社会安全。经济法重在保障社会经济安全:反垄断法扼制垄断者与垄断行为,其目的在于实现市场秩序的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消费者权益,实现消费者主权理念,保护消费安全;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要推动经济适当增长,保持物价稳定、高就业率和外资平衡,实际上是为了实现经济领域内的社会安全。在这里,有人或许会提出:商法,特别是票据法中的外观主义,也是为了实现交易安全,难道票据法也是经济法吗?笔者的回答是:第一,票据法应属于商法,即私法,它主要是从个体

7、安全角度来实现交易安全;第二,现代商法的确出现了“社会化”的趋势,因此,票据法中某些规范具有很强的“经济法”(“社会法”)特征;第三,经济法实现交易安全,是从社会安全角度来进行的。  三、经济法追求经济领域内的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的现代概念应该是:每个社会成员,仅仅因为他是社会成员之一,就有权不仅享受其他论经济法的本位论文资料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2]何莉.经济法的法域性质.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M].法律出版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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