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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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专项资金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由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

2、金。  专项资金包括用于省级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支出和对市(州)、县(市)的专项转移支付。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执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全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办法;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三)组织专项

3、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审核批复专项资金预算;  (四)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五)对专项资金支出实施财政监督;  (六)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申请设立专项资金的前期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提出绩效目标;  (二)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主体和责任人,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办法,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资金使用责任主体,完善管理机制;  (三)按照

4、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倡议,提报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四)执行已经批复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五)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管理;  (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和日常跟踪检查,发现理由及时纠正,对本部门直接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七)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其中对纳入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审批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报审委会;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审委会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专项

5、资金分配使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流程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召开审委会会议,对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报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分配倡议进行审核讨论,审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三)下达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调度统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通报财政部门。  第三章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重点满足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  第九条严格制约专项资金的种类,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一致、相近或者性质相似的专项资金

6、。对于临时性或阶段性的工作和任务所需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通过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单独设立专项资金。  第十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专项资金时,应当提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并提报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严格履行设立审批程序,设立专项资金时,由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或党组会议)审定,重大项目报省委决定。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7、具体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应当明确专项资金的用途、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申报程序、分配办法、使用方式、支出管理、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收集,如需论文可联系我们.内容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专项资金使用到期后,由财政部门及时撤销收回。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间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执

8、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一年编制年度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按照新增设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者由财政部门直接报请省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专项资金继续保留失去作用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经不存在的;  (二)专项资金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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