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的博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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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劳分配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的博弈研究[提要]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方式具有多样性,按劳分配应当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劳动创造剩余价值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同的劳动主体、不同的劳动方式所创造的价值链有长短之分、价值量有大小之分。剩余价值具有宏观与微观之分,宏观剩余价值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从理论上讲,是可以计量的,也是可以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各个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各种生产因素之间进行分配的。但是,从实际操作上讲,宏观剩余价值则是不可能进行计量操作的,它必须转形为微观剩余价值才具有可操作性。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在微观剩余价值分配领域里的主次地位,决定于所有者

2、与劳动者博弈双方的力量比较以及宏观分配政策调整程度。按劳分配方式及其位次的确定,决定于各层次劳动者博弈多方的力量比较、所有者的价值偏好以及宏观分配政策调整程度。按劳分配在剩余价值分享中主体作用的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为更有效地推进按劳分配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并发挥主体作用,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较优统一,应当建立高灵敏度、高合理度、高效力度的宏观分配政策调整机制。  按劳分配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的博弈研究[提要]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方式具有多样性,按劳分配应当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劳动创造剩余价值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同的劳动主体、不同的劳动方式所创造的价值链有

3、长短之分、价值量有大小之分。剩余价值具有宏观与微观之分,宏观剩余价值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从理论上讲,是可以计量的,也是可以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各个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各种生产因素之间进行分配的。但是,从实际操作上讲,宏观剩余价值则是不可能进行计量操作的,它必须转形为微观剩余价值才具有可操作性。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在微观剩余价值分配领域里的主次地位,决定于所有者与劳动者博弈双方的力量比较以及宏观分配政策调整程度。按劳分配方式及其位次的确定,决定于各层次劳动者博弈多方的力量比较、所有者的价值偏好以及宏观分配政策调整程度。按劳分配在剩余价值分享中主体作用的质的

4、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为更有效地推进按劳分配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并发挥主体作用,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较优统一,应当建立高灵敏度、高合理度、高效力度的宏观分配政策调整机制。[关键词]按劳分配;宏观剩余价值;微观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分享;主体作用;博弈分析;政策调整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研究,其根本目的是要合理解决剩余价值分配问题。以往学术界按劳分配只局限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郭元晞、乌家培等,1986),也有不少学者将其定位于个人收入(李向前等,2001)。这些研究和观点都忽视了“按劳分配”的真谛。我们认为,把按劳分配定位于个人收入,颠倒了按劳分配与个人收入的因果关系,因为

5、个人收入是分配的结果,而不是相反。而把按劳分配只局限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配活动绝大部分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价值形式进行完成的,个人所需要的生活消费品要拿分配到的货币到市场上去购买。更重要的是劳动者进行劳动所追求的主要目标不仅仅是实现劳动力价值,而且是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劳动者不仅可以把分享到的剩余价值用于生活消费,也可以用于储蓄、投资入股、投资办企业等非生活消费性支出。值得可喜的是,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按劳分配的实质意义是按劳动者劳动付出的多少和劳动成果取得的多少来分配剩余价值

6、(彭鹏翔,1996)。然而,对按劳分配的关键内容——按劳分配如何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并发挥主体作用问题,至今仍尚未见有人做过深入探讨。我们认为,从根本上认清在微观经济运行中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位次关系、按劳分配不同方式的位次关系是由谁决定和如何决定的,找准微观经济领域剩余价值的合理分配结构和竞争机理,是适时从宏观上作出切实有效的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整政策,从而达到效率与公平的较优统一的客观需要。本文拟从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方式的多样性入手,着重探讨按劳分配进入剩余价值分享领域的博弈分析,研究按劳分配在剩余价值分享领域中发挥主体作用的意义和难点,

7、并提出相应的剩余价值分配宏观调整政策建议。一、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方式的多样性及适应场域分析在一个非产品经济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按劳分配原则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的呢?是不是按个人劳动时间或劳动强度来分配为唯一的呢?分配给个人的仅仅是个人生活消费品吗?对于前两个问题,尽管以往理论界探讨的很多,但尚有待于深化。对于后一个问题,以往理论界极少涉及探讨,但这一问题却极为重要,它关系到按劳分配实现方式。诚然,马克思当年提出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学说,分配对象是个人生活消费品。但是,这是以下列三个条件假定为前提的:一是以剩余价值的产生、分配、占有以及消亡为红线,贯穿于《资

8、本论》之全书,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工人的剩余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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