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329846
大小:8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08
《《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公共场所以及路面施工的侵权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公共场所以及路面施工的侵权责任【法条摘录】第91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解读运用】一、关于本条第1款“施工人侵权责任”的理解与适用“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关于“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本条第1款的规定源于《民法通则》
2、第125条,但规定为“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有别于《民法通则》的“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那么,《民法通则》规定的“道旁”,依据其具体情况,要么可以纳入本条规定中的“道路”,要么可以纳入“公共场所”。2、“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的施工方式:“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还包括挖沟、架设电线、铺设管道、维修公路、修缮下水道等。3、“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施工者的法定义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注意行人等公众安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第104条和《公路法》
3、第32条,以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4条、第35条的规定,施工人在施工前应当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应当在距离施工作业点来车方向的安全距离处以及施工路段W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需耍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作业完毕应当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致使通行
4、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要求:(1)设置的警示标志必须明显,足以引起他人对施工现场的注意,足以提示车辆和行人采取相应的安全应对措施,比如,圈定施工现场,设置横栏,在距现场较远处就要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减速、绕行,架设红灯或雾灯等等。设置的标志或采取的措施必须达到足以防止事故发生的程度,让一般正常行人、车辆足以识别并采取预防措施,而且应当足以保证通行的残疾人或未成年人的安全。(2)警示标志应在施工期间持续存在,施工人负有保
5、持其牢固、及时维护、修复的责任。(3)设置警示标志标志尚不足以保障他人的安全的,还应当采取必耍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将施工现场用保护设施围起来,在提醒行人注意时,给行人提供安全的临时通道等。4、“施工人”责任主体的界定本条的责任主体是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施工人”。施工人直接控制施工场地,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施工人可以是指组织施工的单位或者承包或者承揽他人工程而进行施工的公司等法人组织,但不是该法人的工作人员或雇员;施工人也可以是承包或者承揽他人工程而进行施工的个人,但不
6、是该个体施工人的雇员。5、责任形式:过错推定责任本条规定的归责原则为推定过错原则。第1款屮施工人“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法定责任必须同时存在。施工人举证时,主要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社会生活实践经验,举证证明自己符合免除责任的情形。6、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与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设置妨碍通行物的侵权责任的区别:一是二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主体不同。前荠的原因是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责任主体
7、为施工人;后考是由于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而造成损害,责任主体是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对公共道路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的单位或荞个人。二是认定二考“过错情形”主要依据不同。本条第1款规定的施工人“过错情形”主要源于相关法律的具体例举规定;而公共道路上设置妨碍通行物的“过错情形”,虽然也包括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但主要基于社会生活实践的判断。三是二考发生的原因力不同。“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而导致的侵权,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消极不作为而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侵权;“在公共道路上设置
8、妨碍通行物”,既有行为人疏忽大意或者疏于管理等消极不作为而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侵权,也有行为人积极作为造成的侵权,如在公共道路上乱扔建筑垃圾等。7、要注意的三个问题:一是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的施工人设置标志和采取防范措施的法定义务,其外延还包含预防自然原因对标志的损害,防范人为破坏等,否则,如果所设标志或防范措施等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遭受破坏导致他人损害的,同样不能免除施工人的责任。二是如果不是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