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里的非直接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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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里的非直接侵权责任-->第一章网络版权侵权责任概述第一节网络版权侵权责任的主体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各种网络服务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为信息的分享与交流提供了更大程度的便利,但也不可避免地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更高技术含量的挑战。网络版权侵权形式之多样化,虽仍在传统的侵权法理论辖域内,但技术含量与形式多元化的趋势,已使传统的侵权法不可能完全应对。网络服务提供商,中文翻译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主要的角色,而对于侵犯版权

2、的行为也必然要通过网络服务商来实现。于是,网络服务商一方面成为信息传播的使者,另一面又是侵权行为的载体。无论是本身直接实施侵权行为,还是帮助他人实施对版权的侵犯,在网络上都是容易实现的。所以,对网络服务商的行为进行规制,是调整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法律关系的关键所在。网络服务商在技术上的分类标准比较多,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对其概念也没有统一。总体上看,在我国的网络版权侵权法律体系上,根据其职能的不同,网络服务提供商主要分为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ICP,InterContentProvider)和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IS

3、P,InterServiceProvider)1。内容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具体的信息内容,实质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客体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中介服务提供商,不直接涉及信息的网络传播,而是为信息网络传播提供帮助和便利。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又主要分为四类:接入服务提供者(InterAccessProvider),网络在线服务提供者(InterOnlineProvider),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SearchEngineProvider)和网络平台提供者(IPP,Interpresenceprovider),网络平

4、台提供者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中又被称为信息存储服务提供商。这四类服务都将在后文中详细说明。第二节网络侵权的特殊性与传统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相比,网络版权的侵权行为更为复杂,变化形式更多样。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一、侵权的影响范围广泛网络具有超时空性、快速性、全球性等特点,信息的传播速度之快,流动量之大,都使得通过网络进行侵权的行为复杂多变,形式多种多样。而由于复制的便捷与快速,侵权结果会不断复制,迅速传播,互联网的沟通具有漫延性,在全球无数的用户之间无限循环,与以往的出版社及复印机等

5、机械式的侵权行为相比,单个侵权行为的影响面更广,影响程度更恶劣。二、对证据的保全困难网络营造了一个虚拟的空间,其上信息变化多端,具有不稳定和可变的特征,随时可以删除和修改,这便使得对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存更为困难,增加了权利人举证的难度。三、难以追踪和确定侵权行为人网络具有隐蔽性,网络用户在互联网中一般不使用真实姓名,而网络都是全民参与的,任何人都可以登陆,并且大部分的情况下也没有严格限定的登陆方式,这些方便网民分享信息的举措却使得侵权主体更难以确定,往往依靠权利人个人的力量是不足以查明的,它要求的技术性、智力

6、性更高。四、对侵权行为的监控难度增大由于网络所具有的特性,侵权行为颇有来无影去无踪之本领,而且无孔不入,极可能造成不确定社会群体的损失。而且随着技术不断更新发展,个人用户之间的单独交流及不通过中心服务器而将资料广为传播越来越容易,这就对侵权行为的监控技术与力度都提出了挑战。第二章网络版权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之区分9-15第一节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比较辨析9-11一、因果关系不同9-10二、行为人主观状态不同10三、行为模......10......第一节间接侵权的侵权形态15第二节替代侵权15-17一、替代侵权

7、的概念及......15-16......第四章教唆与帮助侵权的构成要件17-40第一节行为人的主观上存在恶意17-23一、《侵权责任法》的规定17-20二、教唆与帮助行为的主......20-23第二节客观方面:实质性帮助行为23-28一、美国网络版权实质性侵权的判断......24-27......第五章总结《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定义了什么是网络侵权责任,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强调的是网络服务商的帮助侵权责任。其中,第二部分规定了网络服务商在主观上不明知的情况下可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及

8、承担责任的形式,第三部分规定了网络服务商在主观状态明知的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形式。细读字句,不难发现,《侵权责任法》对网络服务商的间接侵权责任要求比之前的法条要求更为严格了。就第二部分来说,《侵权责任法》与《条例》比较起来,二者构成主观上不明知的前提是基本一致的,都是在网络服务商不知道也没有理由应当知道的前提下。虽然《条例》的第一类与第二类服务商,即,网络接入服务与自动存储服务,在条文中没有写明“不知道也没有理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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