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学生实习期伤害事故保险制度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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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建大学生实习期伤害事故保险制度的构想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提升自身能力,越来越多的学生在校期间选择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实习生身份没有明确界定,对实习生权益也未能进行有力保障,实习生权益受损事件的频繁发生。本文通过近年来发生的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案例,分析大学生实习期的法律关系,通过对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和原因的探讨,提出构建大学生实习期间事故保险制度的构想。关键词:实习;保险;劳动关系构建大学生实习期伤害事故保险制度的构想杨超贾洪维(北方工业大学北京100144)摘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引起了

2、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提升自身能力,越来越多的学生在校期间选择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实习生身份没有明确界定,对实习生权益也未能进行有力保障,实习生权益受损事件的频繁发生。本文通过近年来发生的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案例,分析大学生实习期的法律关系,通过对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和原因的探讨,提出构建大学生实习期间事故保险制度的构想。关键词:实习;保险;劳动关系[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B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2005年7月,常州高级技工学校学生陈某由学校安排到常州化工设备公司从事焊接工作实习。2006年6月16日,陈某在焊接化工容器结

3、束后,独自从容器里出来时受了伤。2007年3月30日,司法鉴定为六级残疾。由于学校和实习单位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陈某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常州技工学校辩称,原告虽然是该校在校学生,但发生事故是在企业正常的实习期间,学校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化工设备公司则辩称,原告的人身损害虽然发生在本单位,但单位与原告之间没有直接的赔偿关系。原告到单位来实习是基于单位与学校的约定,原告是受学校的安排来单位实习的,单位与学校应按照双方约定来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次调解方才结案。  赵某系江西吉安某职业中专学校2

4、003级计算机专业学生。2005年6月,学校组织学生实习时,推荐赵某到某公司应聘。经面试,公司录用了赵某,并将其派往下属一办事处任销售管理员,兼发货、保管、出纳等职。数月后,公司对赵某所在的办事处进行财务审查,发现赵某当年7月21日至9月1日实习期间的货款短少了80000余元。2005年12月5日,赵某向公司出具二份欠条,确认了自己工作失误短少货款80000余元的事实。2006年元月2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赔偿短少的货款。法院最终认定,实习期间的赵某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该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判令公司自行承担主要责任,赵某所在的学校承担次要责任。  

5、类似的案件在国内屡屡发生,各级法院的处理结果却不尽相同,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对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笔者认为,若确认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未免给实习单位附加难以接受的责任,难免给实习实践过程增加障碍。现阶段,解决实习期内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由于人身伤害或损害赔偿导致的纠纷,保险制度不失为一种可以借鉴的解决方案。  二、大学生实习期保险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一)客观原因  1、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  据教育部数据统计显示,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为559万人,2009

6、年为610万人,2010年为630万人,2011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660万人。除此之外,09年以来严重的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很多企业削减了招聘计划,导致大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为了能够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在未来的求职过程中脱颖而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十分关注实习机会,不仅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实习活动,自己还走出校门主动联系实习工作。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是促使大学生积极参加实习的客观原因,也是导致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情况出现的客观原因。  2、“两栖人”的尴尬——法律法规的缺失  研究前文的案例不难发现,该案的难点在于,根据现行法律中当中劳动关

7、系的判断标准,实习生的身份是仍然是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处理,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或者实习生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也不能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导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缺乏最有力的保障。实习生身份在维权时遭遇的难题,凸显了这一“两栖人”特殊人群损害赔偿的法律盲区。【1】  (二)主观原因  实习大学生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淡薄,是导致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主观原因。根据前程无忧在全国12个城市调研得出的《2008实习安全调查报告》显示,27%的学生实习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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