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和控制检查评比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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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和控制检查评比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和控制检查评比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改进会风(一)严格会议审批。坚持会议审批制度,需要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应于每年11月底前制订年度计划,报县委、县政府审批。计划外确需召开的会议,须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乡镇党政负责同志参加。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须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会议,财政部门不得核拨会议经费,并由县效能办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二)减少会议数量。除尘滤布县委、县政府己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以县委、县政

2、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部门报送请示时应详细说明理由。(三)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不超过2小时,现场观摩会时间不超过1天。(四)提高会议效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汇报人应简明扼要,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直陈观点,每人不超过5分钟。凡提交会议讨论或审议的议题,会前要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上会。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应

3、提前完成送审手续。大型综合性会议主题报告不超过1小时,专题会议主题报告不超过40分钟,大会发言不超过5分钟。(五)简化会议程序。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作主题报告。部门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只安排一位县分管领导讲话;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县领导不出席。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应尽量少安排交流发言,大会交流以书面交流为主,确需安排交流发言的,不超过3个。二、进一步改进文风(一)控制发文规格。能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压滤机滤布厂家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必须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县领导的签发,凡以县委办、县政府办

4、名义发文必须由县委办、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或受其委托的负责人签发。(二)控制发文数量。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能通过电话、电报、便函和党委、政府专网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三)控制发文份数。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会议已印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再重复印发。县委、县政府领导讲话可公开发布的,应通过县信息中心网站等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发布。会议己经印发的县领导讲话,如无改动,一般不再印发。凡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各乡镇、各部门不得层层发文转发。(四)压缩文稿篇幅。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普发性文件不超过30

5、00字,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普发性文件不超过2000字。起草县领导在全县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不超过6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不超过4000字除重要会议外,提倡领导同志作提纲挈领的即席讲话。(五)提高公文传输效率。除了有严格安全保密要求的公文外,其他公文应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化系统,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网上电子公文交换中心,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进一步控制检查评比(一)实行自查自纠制度。各部门要对拟开展的年度检查评比项目逐一列出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检查评比项目,一律自行取消。(二)实行集中审定制

6、度。各部门需开展的年度检查评比活动,于每年10月30日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县岗责领导组汇总后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开展年度检查评比活动。(三)实行公示制度。经批准开展的年度检查评比活动,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行文通知,并在县内主要媒体(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今日寿州等)上公布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有权予以拒绝,并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四)实行工作方案审核制度。凡经批准开展的年度检查评比活动,牵头单位要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拟定

7、具体的工作方案,党委系统牵头单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委办公室审核,政府系统的牵头单位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工作方案,一律不得组织实施。(五)县直各单位不得发文要求乡镇出钱,组织本系统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县委书记、县长同意,由县委办、政府办统一下发通知。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2Oxx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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