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

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

ID:24247479

大小:4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3

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_第1页
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_第2页
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_第3页
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探讨1引言  经济全球化使国际商事活动的发生日渐频繁,这从客观上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培养更多的掌握国际商事规则的人才。在目前高校课程的设置上,有关国际商事规则的讲授较为集中体地现在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上。该课程虽然也在法学专业开设,但是国际贸易专业设置该课程更早也更多。然而,国际贸易专业作为非法学专业,在课程体系以及学生由此所形成的知识架构上与法学专业截然不同。在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开设前学生学习的是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等经济类专业的课程,这些课程的内容与法学无关。学生也因此不具备国际商法课程所必需的法律思想史、民法学

2、等背景知识,这决定了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整体教学设计的特殊性。  2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目的的确定  教学目的是在教学活动中为达到既定目标而订立的标准。它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实施教育与接受教育中共同的期望。课程教学目的的设定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专业律人才,对法学专业学生开展法学教育是为了将学生培养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以及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的理论工。该专业的学生学习《国际商法》是为了进入社会面对国际商事活动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法律事务。因此,学生学习《国际商法》应对相关法律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掌握并且能在实践

3、中加以运用。在知识的认知、记忆、运用三个层次上,要求准确认知、深刻记忆、熟练运用。国贸专业则不同。国贸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实用型人才。作为经济类专业之一,它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并具有从宏观上驾驭经济学相关学科领域的能力及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能力。设置国际商法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为今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签订涉外经济合同和处理涉外经济争议打下基础。它的教学目的重在建立学生的基本法律观念、培养法律意识。在知识的认知、记忆、运用三个层次上,侧重在基本层面的认知、记忆以及浅层次的运用,要求学生达到

4、专业法律水平不现实也不可能。  3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内容的取舍  面向国贸专业的《国际商法》教材种类繁多,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由冯大同教授1991年编写的《国际商法(新编本)》是早期国际商法课程的经典教材。该教材在内容上包括了七章:导论、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商事组织法、票据法。后期多数教材都在此版本上加以增减。有的教材在这七章内容上增加了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贸易结算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电子商务法、国际商事仲裁法;有的教材则只增加了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两章。面对不同的教材,笔者认

5、为对于国贸专业,确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重点考虑两个方面的关系。  3.1国际商法课程与国际贸易专业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是国贸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国际贸易实务》对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电子商务都有详细讲述,同时在《国际结算》课程中学生也专门学习了汇付、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因此,这些重复性内容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可以让学生自行阅读。国际技术贸易法、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中的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等内容已在《国际贸易学》课程中学过,也没有必要成为教学内容。因此,在早期的七章内容上增加国际商事仲裁法应是较为妥善

6、的选择。此外,两大法系的内容学生没有接触过,但属于课程需要的背景知识,应在导论中讲授。  3.2授课过程中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与国别商法之间的主次关系  多数教材在编写内容上,都按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分别对同一法律问题如何规定的思路来进行编写。法学专业的学生因有专业背景,不会排斥教材的这一叙述方式。即使授课时按这一思路,也不会让学生难以接受。但国贸专业则不同,因无专业知识的背景,学生往往感觉教材的编写内容繁琐、复杂。因此,授课时,如果全面讲述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际条约的所有规定,不分主次,学生必然无法接受,也会影响授课的效果。  笔者认为,应根据相关条约是否生效

7、,对我国外贸活动是否重要,来决定是重点讲授国际条约、惯例还是国别商法。例如: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是国际商法课程的核心内容。这两部分相应的国际性法律文件分别是《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8年《公约》已对我国生效。《通则》虽不是一个国际性公约,不具有强制性,但由于它可以适用于各种国际商事合同,比《公约》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所以,这两部分内容在授课时应重点讲授《公约》和《通则》的内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关规定可作为一般性的了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