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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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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婚姻法》解释(三)看夫妻间借贷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从《婚姻法》解释(三)看夫妻间借贷协议的效力的认定:李琳萍发布时间:2011-09-1410:10:14在目前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现状中,夫妻间的财产问题也日益多样化,在离婚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效力问题,对于夫妻间的借条应当怎么看待,如何在法律处理上进行解释呢?这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属于民间借贷关系,有人认为该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笔者就此问题试析一二。一、对于认定夫妻婚内借款协议是否成立有效从合同法理论上看
2、:所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与对方当事人、代理人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形式上、表面
3、上是合法的,但缔约目的是非法的,称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公共利益又称之为“公序良俗” 从《婚姻法》解释(三)看夫妻间借贷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从《婚姻法》解释(三)看夫妻间借贷协议的效力的认定:李琳萍发布时间:2011-09-1410:10:14在目前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现状中,夫妻间的财产问题也日益多样化,在离婚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效力问题,对于夫妻间的借条应当怎么看待,如何在法律处理上进行解释呢?这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属于民间借贷关系,有人认为该借贷法
4、律关系不成立,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笔者就此问题试析一二。一、对于认定夫妻婚内借款协议是否成立有效从合同法理论上看:所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订
5、立合同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与对方当事人、代理人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形式上、表面上是合法的,但缔约目的是非法的,称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公共利益又称之为“公序良俗”。当事人订立的为追求自己的利益,其履行或履行的结果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而订立的合同或者以损害社会代共利益为目的而订立的合同都是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仅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扩大到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以地
6、方法规和规章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因此,可以看出,夫妻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其订立的借款协议只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则可认定为有效。从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看,《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这里明确了夫妻间以共同财产为的借款协议是有效的,反之,以个人财产为成立的借款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也是有效的。二、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间借款协议应注意的问题:1、从借款的
7、财产看夫妻间借款的偿还:(1)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2)财产为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的。(1)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只有正确的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才能更好的处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借款的,夫或妻一方归还债务时应当用各自的个人财产归还,而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去
8、抵消。(2)财产为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的划分:(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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