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053709
大小:14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2
《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宜市安办发〔2018〕21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安全生产办,临港开发区安全生产办: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云南、山东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较大事故发出通报,分别是: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23时许,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顺丰烟花爆竹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生燃爆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2人重伤、3人轻伤);2018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四)23时39分,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一家杂货店(非法经营—3
2、—烟花爆竹点)发生燃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全面强化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特点,尽快完善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经营单位,特别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
3、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集中、连片和在居民居住场所的同一建筑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零售网点,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关闭到位。二、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自2008年清明节被确定为法定节假日以来,国家大力倡导文明祭扫,宜宾市民积极响应,未发生因清明祭祀活动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但近年来在周边其他市州,由于清明祭祀活动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祭祀用品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积极响应政府文明祭祀号召,强化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各地在清明节
4、期间要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集体共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使—3—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减少和杜绝烟花爆竹燃放、祀品焚烧。对明文禁止焚纸燃炮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场所要执行到位,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三、进一步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的重要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办法,不断提高“打非”工作实效。一是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可能
5、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及时发现并坚决查处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三是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对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相关许可证;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认真开展排查处理,致使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长期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责任追究
6、。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区)安全生产办在3月25日前将本地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巡查方案报送市安全生产办。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各地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3—零售点开展每日巡查,并建立日报制度向县(区)安全生产办报告,各县(区)安全生产办要对各乡镇(街道)日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消除隐患和矛盾,并于每周五16:30之前将汇总和问题处理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办。市安全生产办将组织力量进行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各乡镇(街道)安全
7、生产办和本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联系人:沈贲;联系电话:3883133;电子邮箱:408481591@qq.com。宜宾市安全生产办2018年3月20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20日印发—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