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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2
《上海男子烧钱点烟炫富 钞票点烟实际违法(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上海男子烧钱点烟炫富钞票点烟实际违法(图)图片原注:烧钱的艺术 自称“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是刷卡”、披挂一身名牌、用大叠百元人民币来点烟……日前,一个主要内容为张贴照片炫耀奢侈生活、毫不掩饰地鄙视穷人的上海男子博客成为某热门论坛的讨论焦点。 博客图文炫耀奢侈生活 新民网网友提供的链接进入该男子的博客,发现在这个名为“刚果王子——小兔/琼瑶笔下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的博客空间上,博主的自我介绍里自称“神的孩子爱名牌”、年龄23岁,家住上海,兴趣是吃喝玩乐、开快车、买名牌等。 被网友戏称为“小龙少爷”的博主自2005年9月开始写网络日志,基本内容
2、是描述自己日常的奢侈消费,除不遗巨细地罗列出具体品牌、价格外,还附上各种自拍的图片。在日志中,“少爷”声称自己是“YSL大中华地区代商未来老公”、一个月赚30万,“钱都是自己赚的,而且养了整个家族”、“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是刷刷刷~~刷掉老娘14万5780港元”。 网友“短路的猫”表示认识现实中的“小龙少爷”,指他写的东西,和他的实际情况差很多,有很大水分。“短路的猫”表示“小龙少爷”家的确挺有钱,但没有有钱到他在博客里吹嘘的地步,他本人也没自己说的那么能干,可以自己赚钱甚至养全家,只是在他爸给他开的公司里当老板。“短路的猫”指该男子就知道花钱买
3、名牌,说话刻薄,“是个没长大的被人惯坏的孩子”。 网友批其品味像暴发户 新民网浏览博客以及论坛上的留言,发现大多数网友对“少爷”持鄙夷态度,批评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奢靡消费、炫耀名牌的生活态度;其貌不扬但自我感觉极其良好。 “小龙少爷”将大量名牌服饰堆在身上、在照片里搔首弄姿的自恋举动不禁令人联想到前段时间的网络红人“毒药”。但看过两人照片的网友多数认为“小龙少爷”无论外表、气质和品味都与“毒药”不可同日而语,认为“毒药”展示的照片虽然也有炫耀名牌的嫌疑,但艺术品味良好,起码令人赏心悦目;而对“小龙少爷”,则毫不客气地用“猥琐”、“暴发户”
4、、“恶心”来点评。 网友“是绿子不是直子”表示:“名牌穿到一些人身上,让我心生向往之,欲随其追求之;穿到另一些人身上,却让我情难自禁的想要‘故作清高’一把,赶紧划开我和名牌的界限。不是我仇富,而是我替本身优雅高贵的名牌们不值,委屈。”网友“以安为安”则认为:“我真觉得他骨子里很自卑,不然为什么要靠名牌来显自己。” 对于网友称其为暴发户、没品位,“小龙少爷”在博客上回复称:“暴发户是事实,说明发的厉害,人们说暴发户不好,无非就是那些白领自以为有文化,那像我这个有文化的暴发户有什么不好的,品位呢,整整一个集团公司全是靠我的品位选货在吃饭,如果说
5、我的品位有问题,也不会有现在的事业了。” 钞票点烟违法最高可判七年 “小龙少爷”在1月26日发表一张名为“小龙~行为艺术”的照片上,用大叠百元人民币来点燃香烟,更引起网友的抨击。 新民网连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货币经营处综合科,一位王姓先生表示,用人民币来点烟的行为很严重,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王先生向新民网表示,如果
6、证明该男子点燃的是真币,公安机关可以追究其责任,故意损坏人民币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所燃的是假币,公安机关也可以向其追查假币的来源。王先生对于用人民币点烟的行为颇为气愤,他表示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故意毁坏人民币属于侵犯中国经济利益问题,除了触犯法律,还是没有道德、没有民族感的表现。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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