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898724
大小:54.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11
《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 内外勾结盗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主体与社会上的一般主体相互勾结,共同盗窃单位内部公共财物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主体共同盗窃。其犯罪性质如何认定,高检和高法曾在早期的司法解释中有过规定。但这一解释,后来不断受到理论界的批评。因而,对内外勾结盗窃,如何定性?目前仍莫衷一是。为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1985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对内外勾结的盗窃案件如何定性问题,作过这样规定:即“应按其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定罪。共同犯罪的特征一般是由主犯
2、犯罪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如果共同犯罪中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贪污,同案犯中不具备贪污主体身份的人,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盗窃,同案犯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 内外勾结盗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主体与社会上的一般主体相互勾结,共同盗窃单位内部公共财物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主体共同盗窃。其犯罪性质如何认定,高检和高法曾在早期的司法解释中有过规定。但这一解释,后来不断受到理论界的批评。因而,对内外勾结盗窃,如何定性?目前仍莫衷一是。为此,有必要
3、对其进行研究。 1985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对内外勾结的盗窃案件如何定性问题,作过这样规定:即“应按其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定罪。共同犯罪的特征一般是由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如果共同犯罪中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贪污,同案犯中不具备贪污主体身份的人,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盗窃,同案犯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 内外勾结盗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主体与社会
4、上的一般主体相互勾结,共同盗窃单位内部公共财物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主体共同盗窃。其犯罪性质如何认定,高检和高法曾在早期的司法解释中有过规定。但这一解释,后来不断受到理论界的批评。因而,对内外勾结盗窃,如何定性?目前仍莫衷一是。为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1985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对内外勾结的盗窃案件如何定性问题,作过这样规定:即“应按其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定罪。共同犯罪的特征一般是由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如果共同犯罪中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贪污,同案犯中不
5、具备贪污主体身份的人,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盗窃,同案犯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 内外勾结盗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主体与社会上的一般主体相互勾结,共同盗窃单位内部公共财物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主体共同盗窃。其犯罪性质如何认定,高检和高法曾在早期的司法解释中有过规定。但这一解释,后来不断受到理论界的批评。因而,对内外勾结盗窃,如何定性?目前仍莫衷一是。为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1985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
6、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对内外勾结的盗窃案件如何定性问题,作过这样规定:即“应按其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定罪。共同犯罪的特征一般是由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如果共同犯罪中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贪污,同案犯中不具备贪污主体身份的人,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盗窃,同案犯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上述解答的看法和态度并不一致。有的认为,对内外勾结的混合主体盗窃,不能以犯罪的基本特征(即由主犯的基本特征决定)定罪,而应以身份定性。
7、其理由是:1.以主犯基本特征定性存在其内在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并且与共犯的一般理论相信,往往可能导致具体案件的定性不准,而在具体案件处理上失轻失重。因为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分类,是根据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进行分类的,主犯是起主要作用和主导作用者,但主犯不一定亲自具体实行犯罪或实行主要犯罪,如教唆犯(指主犯的教唆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可以只是教唆指挥而不具体实行犯罪或实行主要犯罪。如果主犯具体实行犯罪,其特征固然可以决定共同犯罪的性质,但主犯不具体实行犯罪时,主犯的特征无法决定共同犯罪的性质。比如说主犯是教唆杀人,其他共犯
8、的犯罪性质不可能也是教唆杀人罪。再说,在许多共同犯罪中,主犯往往不止一个,如果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