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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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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的界定科技服务业起源于西方,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科技服务业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还是一个年轻的产业。随着各国对科学技术的日益重视,以提供智力服务为主要特征的科技服务业发展迅速且日趋活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技服务业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但是对于科技服务业的研究却相对滞后,尤其是对于科技服务业的内涵和外延,学术界迄今为止还没有比较一致的看法,在研究和管理中造成一定的混乱。科技服务业概念界定的意义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的明
2、确对于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有利于各级政府制定有针对性的科技服务业扶持政策。在制定扶持政策前必须明确科技服务业应包括哪些行业和机构。其次,有利于行业的管理。有了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在进行行业管理和统计工作时,可以避免错、漏和重复,才能避免出现把气象局、图书馆、书法协会等单位也统计进来的错误。最后,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律的研究。在科技服务业的产业特征、发展规律、集聚模式以及对其他产业和科技进步的推动研究等方面都要求对科技服务业的明确界定。科技服务业界定相关研究状况目前还没有对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比较公认
3、一致的看法。我国在1992年由原国家科委颁布了《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将科技服务业定义为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统称,科技服务业的概念开始被大家所认识和接受。但此概念过于笼统,并没有对其内涵做出界定,只是给出了科技服务业所包含的行业,而且也不完全,如研发试验、技术转移服务等行业没有包含在内。目前国内学者对科技服务业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杭燕(2006)、王亮(2007)等为代表的目的论。他们认为科技服务业是为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提供各种服务的所有组织或机构的总和。把
4、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作为科技服务业的目的,这里的科技是服务的对象。这种观点实际上认为科技服务业就是为科技活动提供服务的行业,忽视了利用科技手段提供服务的机构或组织,如提供测试服务、数据处理等服务的机构。第二类是以王晶(2006)、陈先荣(2005)等为代表的手段论,他们认为科技服务业是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其服务手段是技术和知识,服务对象是社会各行业。这里的科技是服务的定语,也就是科技型服务业,类似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这种观点片面强调科技作为提供服务的手段的特征,忽视了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的目的。这就把一些提
5、供科技咨询、科技信息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排除在外,因为许多科技中介机构仅仅起到的是连接科技生产者和需求者桥梁的作用,并不总是需要较高的技术和非常专业的知识。这两种观点只是阐述了科技服务业的某一方面的特征,都不全面。在界定科技服务业外延时,学术界对于科技服务业行业的分类有多种,有分二类、三类的,有分四类、五类的。例如杨集政(2003)把科技服务业分为三类:一是直接参与服务对象技术创新过程的机构,如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二是利用技术、管理等知识为技术创新主体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三是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提供了中
6、介科技服务的机构,如专利事务所、技术市场等。王晶(2006)从在服务内容上的差异性将科技服务业划分为科技信息、科技设施、科技贸易、科技金融和企业孵化器五个子系统。不管如何分类,其内容都不完全。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一)对科技,和服务业盼理解科技当然指科学与技术,问题是在科技服务业中如何体现科技的含义。是指科技部门、科技服务手段,还是科技水平?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科技服务业的主要业务范围。根据《意见》中对科技服务业的意义和定义描述,科技服务业主要是为了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对象主要是科技研发机构、科技需求和使用单位,服
7、务的手段主要是利用科技和知识。因此科技的含义既要体现科技服务对象的科技特征,也要体现利用科技的手段。服务业传统的非实物性、非生产性、不可储存性、不可贸易性、即时性等特性得到了较为一致的认可。陶纪明(2007)在综合了贝尔、界屋太一和马德里克以及周振华等人对服务的理解基础上,提出了服务满足的是消费者的个性化的需求的观点,并把个性化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的主要标准。提供个性化需求的就是服务,提供标准化需求的就是商品。在确定服务业的范畴时还应注意统计对象的独立性,不能简单地根据单位性质来确定统计的范畴。比如制造业企业的研发部门,如果不进行独立核算,无论其规模
8、多大都应该归入制造业范畴;而一旦独立核算,则应该归为服务业。同样,研发单位的制造生产部门,如不独立核算,无论其产值、规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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