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的对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法律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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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的对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法律深思关于的对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法律深思导读: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整理提供,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立而互不隶属的‘司法机构’,它们作为同一生产线上的三个‘操作员’,作为工厂产品生产车间的三道‘工序’,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前后接力,共同致力于完成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政治任务。”③针对目前侦查过程中国家权力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目前状况,多建【关键词】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法律深思  “洗澡死、洗脸死、睡、噩梦死……”。近些年来,在X络上常常看到诸如此类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不了解情况的人对这样的新闻甚至可能会感到匪夷所思。有学者通过官方公布

2、的浙江省“2008年执法环节非正常死亡数据”和2008年官方统计的全国人口数目,运用数学策略估算出2008年全国非正常死于“执法环节”的公民为415人。再考虑到犯罪黑数的存在,可能实际的数目还高于此。①看守所中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频发,使我们不得不去正视和探究,需找解决之径。  一、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理由探析  根据目前还在生效的《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由此可见,看守所是由机关管理,羁押者多为未决犯的场所。非正常死亡在法医学上指由外

3、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与之相对的正常死亡,则指由内在的健康理由导致的死亡,例如病死或老死。②按照正常的逻辑,看守所作为限制人生自由的羁押场所,将人身限制在一定的空间场所内,并有专人看管,如果不是遇到火灾一类的事故或者地震一类的自然灾害,此类非正常死亡事件应该只是偶发性的。相反,近几年此类非正常死亡事件一再发生,其中的原由值得进行反思和探讨。  (一)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早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禁止刑讯逼供、禁止非法取证的手段,将刑讯逼供规定为犯罪行为,并规定在一定情形下转化为故意

4、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可是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从来没有真正停止过。办案人员通过使犯罪嫌疑人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迫使其做出供述,或在讯问中使用暴力手段、或超时讯问打疲劳战术。一方面,办案人员由于追诉犯罪的天职所在真正接受无罪推定思想的并不多;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形成依赖口供的侦查习惯、案件侦破率的压力也使得人员在不自觉中趋向使用刑讯逼供的手段。在我国由机关管理看守所这样的制度下,看守所就是侦查人员自家的地方,形成了自己抓、自己管、自己问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中立第三方难以对侦查行为形成真正的监督。在看守所内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可以说是侦查人员私密完成的一个过程。  

5、(二)看守所存活环境恶劣,管理不规范  不论是在住宿还是饮食条件上大多数看守所的目前状况都很糟糕。另外,看守所本来是应当安装监控摄像头的,但是在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出事的看守所却以设备故障未换为由,拿不出监控记录。且不论其是否是故意隐藏证据,由此可以看出看守所在管理方面的不规范、甚至混乱。  (三)在押人员自身理由  不排除个别被羁押者由于精神压力过大而致轻生的情况,但是在轻生事件的背后又往往存在看管人员疏忽管理的理由。首先,应该看到,“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

6、监管。”从本质上说其是未决犯罪分子的羁押场所以及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违法犯罪分子的羁押场所,是改造与教育的场所。看守所内的违法犯罪分子从与其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的角度来看,其本身是具有较大的可塑性的。可以说,看守所被羁押分子其本身是对法律,生活,生命充满着敬畏的,选择轻生的理由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第二,若是由于外界的社会舆论等理由导致的丧失活下去的勇气,我们不得不为社会对看守所的“妖魔化”感到惊愕,而产生这种观念亦不仅仅是社会舆论以及历史观念的理由,而应更多地从看守所自身上寻找根源。第三,如果说看守所内的羁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是看的见的“被死亡”,虽然为死者感到悲哀,但在一定

7、程度上能通过追究违法犯罪分子来为死者伸张正义。  二、对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反思  自由本是人生来最重要的价值,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规则,但可规定释放时应保证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由此可见,对未被宣判的人监禁并非一般规则,司法机关因履行社会管理、制约之职责剥夺了被羁押者的自由,使面对国家机器本来就作为弱势一方的个体形成了更弱势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更应当全力保护丧失自由者的存活权。我国的刑事诉讼和大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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