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分析方法参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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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评估分析方法参考提示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相关资料,整理出以下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模型及使用分析方法,供各地在此次重点税源专项评估工作中参考应用。一、纳税评估所需的数据资料及来源(一)上级部门发布的涉税信息;(二)征管信息系统存储的各类纳税人的“一户式”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的登记、认定、资格审批、发票领购等基本信息,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主要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

2、票)抵扣明细表》、《商贸企业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季度(月)预缴申报表及年度申报表和附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所采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数据;(四)重点税源调查与分析系统数据;(五)国税机关获取的第三方信息资料;(六)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二、增值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1)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申报销售额工业企业: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

3、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1+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成本)商业企业:进价核算方式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1-毛利率)售价核算方式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工业企业测算公式中“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计算出的是企业产品销售成本,乘以(1+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成本)计算出企业当期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测算公式中“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

4、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对于采用售价核算方式的企业计算出的是本期销售收入;对于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计算出的是本期商品销售成本,除以(1-毛利率)计算出当期销售收入。若测算数大于企业实际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指标提示异常时应注意:①销售货物未做财务处理或虽作处理但未申报。正常情况下,企业销售货物而发生的费用与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是配比的。因此,对此问题应重点审查当期《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费用”本月数,计算出本月营业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率,同时审查上期《利润表》本月数

5、,计算出上期比率,并进行对比分析,若本月比率突然增高,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②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减少的存货未计销项税。重点审查当期“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对外投资”、“其它业务支出”等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增加额。若有,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③发生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转出。企业当期减少的存货也可能存在不需做销售

6、、不需计提销项税,而是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的情况。因此,还应审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期末数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增加额。若有,则应审查《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栏中有无相应数据。若无,则说明企业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已基本明确的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进一步落实。④以货抵债未计销售收入。企业发生以货抵债业务未按规定作销售处理时,一般通过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帐户直接冲减库存。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此问题,应审查当期《资产负债表》“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栏次期末

7、余额,特别是其它应付款,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异常冲减额。若有,还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商)品功用、财务核算特点、流动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流资较少,“其它应付款”、“应付帐款”余额长期较大的企业,而本期又有冲减额,存在此问题的可能性就较大,要在评析结论中说明,将之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⑤以物易物未计销售收入。企业发生“以物易物”这种交易行为,一般不涉及货币资金的流动,只是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发生一定的变化,库存总额不变。从能够掌

8、握企业的资料情况看,只能对商业企业进行分析。判断有无此行为,应审查《库存商品明细表》,看本期增加的商品中有无超出其经营范围的部分。(2)用企业资金动态测算销售收入是否异常销售收入测算数=(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其它应税行为收到的资金-“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贷方发生额+“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借方发生额)÷(1+本期销售综合税率)本期销售综合税率=本期应纳增值税额÷本期不含税收入总额“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贷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企业前期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而在本期收到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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