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工作与公检法领域-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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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工作与公检法领域

2、第1内容加载中... 公安、检察、司法审判的职业领域,历来是传媒重要的新闻源,因为这些领域发生的事件多数具有突发性和冲突性;而新闻价值要素中,冲突性、异常性等,亦是记者选择事实的主要衡量标准。传媒通常被视为舆论的代表,公检法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是舆论监督的对象,可说的话也很多。由于这个原因,现在电视台的各个频道纷纷开办不同名称的法治节目,多得经常让观众搞不清楚这个法治与那个法治节目分别属于哪个频道,专门的法治类报刊也很多,例如北京近来就出了一份与晚报捆绑在一起买的法治晚报。传媒与公检法的关系如此密切,接触多了,

3、当然发生矛盾也在所难避免。传媒工作与公检法领域之间的关系,一向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在西方法律界,不论是海洋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排斥“舆论监督司法”这样的概念,担心造成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从而损害法律的权威性;而传媒界,则习惯于形式上担当与主流政治制度对抗的角色,司法便是主流政治制度的替身。但是,由于传媒与司法至少在形式上都宣布其价值追求是“公正”,因而法治国家均将新闻自由和司法公正作为基本价值予以肯定。其实,这两者的追求是有差别的,司法追求的是法律公正,而传媒体现的是自身或受众观念上的道德意义的公正。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传媒和公检法机

4、关都在党的领导下,都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原则上并不处于对立的态势中。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出现过传媒对公检法施加了不大正确的舆论压力,影响公检法的正常运作和审判公正;也出现了某些公检法机关压制正常舆论监督的事件。矛盾在于二者社会职能和工作性质方面的五项差异:一、传媒的职业特征,在于报道动态的东西、超常的东西,记者们出于职业的追求,多少有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心态;而公检法有一套严格的工作程序,对待案件和纠纷的态度是应对型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和程序处理案件和消弭纠纷。二、传媒必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报道任务;而公检法系统,除了

5、公安部门有时需要抢时间外,检察部门和法庭审理的时效要宽松得多,工作成效需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三、新闻语言力求标新立异、扣人心弦;公检法领域的用词极为严谨,因为要辨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与否和处罚,以国家权力机关的名义承担责任,用词前后必须一以贯之。四、传媒所说的“事实”,是指记者所见、所闻、采访所得;而公检法领域所说的“事实”,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五、传媒对公检法的报道和舆论监督,表现为一种观察和督促,是一种软性的社会评论;而司法代表着国家的终局裁量权,是硬性的。出现传媒工作与公检法领域之间的矛盾是正常的,问题在于找寻两者之

6、间的平衡点。特别是传媒方面,报道和批评公检法领域的工作时,记者和编辑的头脑要冷静,需要格外认真地考察新闻源的可靠性,使用语言要准确和适当,并通过“更正与答辩”的传媒运作机制随时纠正报道中的差误。现在我国的传媒在报道案件审理和监督公检法的工作方面,存在职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有些媒体在利益的驱动下,以舆论监督的名义炒作新闻,对案件报道过分热心,加上传媒长期以来有“媒介审判”传统积习,于是常出现干扰案件审判的情形。例如媒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和其律师的辩护进行批判,未宣判前就宣称某犯罪嫌疑人有罪,该判死刑或该判多少年徒刑,或发出种种违

7、反法律程序或缺乏法律意识的评论等等。在公检法方面,某些部门一方面未完全履行职责,无理阻挠记者的正常采访;另一方面又越权或扩张权力为己谋私利。公检法方面存在腐败、渎职的问题,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但是传媒方面还要考虑到,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基本的、最后的合法手段。在任何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公检法要给人以希望、安全感和信赖感。如果当事人规模化地找寻记者来处理案件和解决各种纠纷,说明公检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功能存在某些缺失,这是很不正常的。传媒方面不宜过分炫耀自己在这方面的监督成绩,而应探寻深层次的问题。对于公检法的工作,传媒要把握报道的平衡,既要监

8、督这个领域办事是否公正,也要使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和公检法各个部门的工作特点,给群众指出通过合法途径正确解决纠纷的路子,给他们以信心。从长远考虑,仅靠平衡报道是无法根本解决问题的,需要至少在以下三方面形成传媒工作与公检法领域之间的法律框架:一、界定传媒在双方关系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主要解决这样一些问题,诸如新闻自由不能侵犯到司法独立,不能在报道中违背“无罪推论”的原则;在此前提下,传媒有权利报道和评论庭审活动。如果报道失实,传媒应承担后果的责任。二、明确舆论监督与公检法领域之间相互协调的制度空间。这需要规范传媒介入公检法程序的范围,

9、确定传媒评论公检法领域的职业准则,形成必要的报道和监督程序。三、公检法领域要进一步法治化,减少司法公正对外部因素的依赖。在公检法法治化改革方面,传媒有其工作的广阔天地,监督公检法人员的非职务行为、职业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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