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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限用物质要求.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秘密文件禁止外泄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CVTC22001—2015代替CVTV22001-2013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Automotivepartsandmaterial—Requirementsofprohibited&limitedsubstances2015-05-15发布2015-05-15实施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CVTC22001-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本标准)代替CVTC22001-2013,与CVTC2200
2、1-201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4.1增加了B类禁限用物质;——4.2增加了不同禁限用物质的分类管控方法;——5.2增加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的拆分细则;——5.3修改了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统一按照GB/T305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禁限用物质的测试;——6.2.1按照最新的六价铬试验方法修改了六价铬的合规判定原则;——附录C新增了B类禁限用物质清单、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
3、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茜、杨汐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VTC22001-2010;——CVTC22001-2013。I内部资料,注意保密CVTC22001-2015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限用物质的管控要求、检测方法及合规判定等。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CVTC)开发设计的车辆以及这些车辆上的全部零件和材料,也可以参考应用于售后服务所需的零件和材料。本标准不适用于在车辆以及
4、其零件在制造过程中所消耗的零件和材料(如切削油、清洁液、遮蔽胶带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1907/2006(EC)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简称REACH指令)2000/53/EC报废车辆指令(简称ELV指令)2002/95/EC电子电器设备所含特定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简称RoHS指令)2006/122/EC全氟辛烷磺酰哺化合物(PFOS)的指令
5、2011/37/EU关于修订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汽车的2000/53/EC附件Ⅱ的决议(欧盟第四次修订)GB/T30512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244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EN16143:2013石油产品-填充油中苯并芘(BaP)和选定的多环芳烃(PAH)的含量测定使用双液相(LC)清洗和气相色谱-质谱(GC/MS)分析规程EN14362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EPA8270D气质联用仪测试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EPA8321D高效液相色谱/热喷雾/质谱(HPLC/TS/MS)或紫外(U
6、V)测定溶剂可萃取的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EPA3550C超声波提取法ISO/DIS22262-1空气质量散装材料第1部分:商业散装材料中石棉的抽样与定性测定ISO17234皮革-皮革染色某种含偶氮色素的测定化学试验QC/T941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QC/T942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QC/T943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QC/T944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ZEK_01.4-08气相色谱-质谱(GC/MS)测试多环芳烃的(PAH)定量分析3术语和定义1
7、内部资料,注意保密CVTC22001-2015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均质材料Homogeneousmaterials无法以机械方法拆分的、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3.2检测单元Testunit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提交进行定量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或样品。根据材质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4要求4.1禁用物质的范围及限值要求4.1.1A类禁限用物质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
8、材料中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1%;镉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01%。汽车零件和材料中不能含有石棉。4.1.2B类禁限用物质正常使用时长期与人体接触的材料及轮胎中苯并[a]芘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0001%,18种多环芳烃(PAHs)之和不得超过0.001%。18种PAHs清单见附录C.1表格。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种均质材料中的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质量分数不得超过0.1%,3纺织品或涂料中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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