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机构改革看政企关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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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机构改革看政企关系的变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已近一年。从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角度看,这次机构改革的中心任务,一是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二是在大部分竞争性行业确实实现政企分开,三是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结合新机构到位并运行一年的情况,考察由本次机构改革带来的政企关系的变化得失,不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微观意义上的政企关系人们已习惯于把政府所有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行为都称之为宏观管理或宏观调控,这是一种错误。其实,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可以分为宏观调控、微观管理和微观管制三方面。宏观调控的对象是作为宏观总量的国民经济,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力之广,几乎能波及到每一个微观经济

2、主体甚至每一个公民。因此宏观意义上的政企关系是一种间接关系。微观管理是政府代表国家站在出资者立场上依靠行政命令或直接参与市场的方式对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的一种内部管理,主要指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部分社会公益事业和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的投资和直接管理活动。微观管理的主体大多为地方政府,而公共企业的职员都具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微观管制则是政府站在完全中立的立场上,依据法律法规对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的一种外部限制和监督,它包括经济性管制(市场准入和特定产品定价)、社会性管制(产品质量、污染排放及劳动安全等标准的设定)以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管制;由此可见,微观管理和微观管制体现的是微观意

3、义上的直接的政企关系。而且微观管制又是政府最常见最繁杂的行政行为。计划体制下,政府成立大量的产业主管部门在几乎所有的产业(其中大部分为竞争性产业)领域从事微观管理活动。随着改革的深入,大部分政府微观管理活动将被取消,竞争性产业的组织和协调应逐步过渡给市场或企业自愿加入的行业组织(协会、商会)。而大量被节约下来的行政资源应该用来充实和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制,尤其是历来缺乏认识和不被重视的微观管制。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对政企关系的调整:进展与不足1.进展方面。本次机构改革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方面确实取得

4、了空前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成了宏观调控部门。如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委)的职能定位在"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调控部门。"而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定位在"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部门。"为此这两大部门在某些职能上也作了重要调整,例如把制订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等职能移交给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调整和减少了专业经济部门。如在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信息产业部;把煤炭、冶金、机械、国内贸易、化工等部改为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将它们的行业主管职能完全剥离

5、出去,使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调整为:"政府按投入企业的资本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向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监督企业资产运营和盈亏状况;负责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从新三定方案来看,这些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实际上是走向行业协会的一种过渡形式。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大幅度削减也表明了本届政府在政企分开问题上的强硬态度。──加强了执法监管部门。如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正部级单位;在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药政局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以上举措都表明,本次机构改

6、革在宏观调控、微观管理和微观管制三方面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各机构三定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也较顺利。实质性的政企分开预计明年初即可完成。2.不足之处。相对于本次机构改革的深广程度来说,前期的调研和行政组织法律等准备工作显得有些仓促,以至于某些决策有悖于本次改革的精神,同时也遗留下了一些短期内无法解决但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机构改革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纺织总会和轻工总会本来已不在国务院系列,让它们向行业协会过渡是上一次机构改革已经解决了的事情,这一次却使它们回到政府行政系列,确实出乎意料;再如有色金属总公司分解为三个大型集团公司,是国

7、有企业改革的题中之意,看不出有成立有色金属局的必要;建材局在屡次机构改革中都保留下来也是令人费解的现象。──在各专业部门大力改革和削弱的有利条件下,不应解散而是应充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如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令人失望的是,本次改革使中央一级国有资产和国有大型企业的管理陷入混乱局面。插手这一块的有财政部的产权登记部门、有国家机关事物管理局、有国家经贸委、有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有人事部甚至还有国务院办公厅。大型企业稽查特派员是一种外部监督制度,它并不介入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那么现在谁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进入到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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