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

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

ID:23470841

大小:64.1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07

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_第1页
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_第2页
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_第3页
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_第4页
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摘要: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改革和完善的历史的道路上,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不断深入推进、进步。通过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学习,笔者对公安机关如何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地位和作用有了一定理解。关键词:刑事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侦查阶段的权力地位和作用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339-02一、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及地位(一)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

2、位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是由诉讼模式的构建和辩护律师具体诉讼权利的设置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四)项对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地位界定为“诉讼参与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仍未将将辩护律师列为诉讼主体。因为诉讼主体要求在结果上有法律层面的利害关系,需要是刑事诉讼基本职能的主要承担者,能够自主决定刑事诉讼的进程。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诉讼主体主要包括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自诉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律师既不能代表国家,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是为社会提供

3、法律服务,由国家授权的执业人员,与诉讼结果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辩护律师的主体权利不是完整的,也不用承担特定的义务,因此不符合诉讼主体的特征,不成为诉讼主体,但在侦查阶段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诉讼参与人。(二)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刑事辩护上有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立法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2008年施行的律师法在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方面有所突破,但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之间尚需整合一致。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了律师法中进步、成熟的理念和经验,注意到了与律师法的衔接,

4、并结合中国先是修改完善了辩护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对辩护人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权利一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材料和意见,并且在诉讼过程中监督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办理案件;二是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以及人身、财产和其他各项权利。犯罪嫌疑人即使是在被羁押中仍然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

5、利和其他权利。目前在我国,法律普及程度相对较低,这些权利很容易受到非法剥夺或侵犯,辩护律师就依法要求给予制止和纠正。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与旧法相比,增添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程序性辩护的权利。如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律师通常享有四种权利:会见权、在场权、阅卷权和自行调查权,但按照我国目前刑事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

6、阶段主要有会见权、调取相关证据权两种。而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调取相关证据,仅能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并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按照第四H■—条的规定,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调取的证据仅限以上四种证据;关于会见权,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但出于会见犯罪嫌疑人安全的考虑,按照联合国律师公约,公安机关可以

7、监视但不能监听。辩护人的责任既是辩护人的权利,诱使辩护人的义务,是辩护人最核心的职责所在。旧法规定存在两方面缺陷:第一,规定了律师的证明责任,这不符合刑诉法的基本原理。在现代世界各国,都是公诉方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需证明自己无罪。第二,将辩护人的职责主要视为从实体上进行辩护,缺少程序上辩护的内容。在刑事诉讼中,程序性辩护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有时甚至超过实体性辩护。在一些发迗国家,时常发生因程序违法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释放的案例。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除了负有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

8、权益这一直接责任外,辩护律师还负有对刑事司法进行协助的一般责任,如纠正司法机关的错误,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强化司法目的中的教育和感化作用等等。辩护律师不得妨碍刑事司法的正常进行,辩护律师仅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方面协助司法机关发现真实、查明事实真相的义务。因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