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ID:23466886

大小:919.00 KB

页数:92页

时间:2018-11-08

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_第1页
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_第2页
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_第3页
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_第4页
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东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 000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山东

2、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一般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0002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在河道、水库大坝

3、、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三)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

4、或者个人负担,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修建水工程的;(三)未经批准,在河道、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山

5、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一般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占用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0003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

6、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

7、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一般违反批准要求,在限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小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违反批准要求,未在限期内改正或在限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大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违反批准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难以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0004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

8、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三)项、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分别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处罚。4、《山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