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

“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

ID:23388516

大小:5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07

“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_第1页
“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_第2页
“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_第3页
“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_第4页
“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行帮习性”的法律困境与解脱思路【摘要】“行帮习性”是以“血缘”、“亲缘”、“地缘”等为基础的、左右国家正式组织中潜规则运行的群体行为习惯,主要体现为“非理性支持”。面对“行帮习性”,我们的法制还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摆脱“行帮习性”必须厉行法治,推行宪政,真正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这将是中国社会转型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行帮习性”是以“血缘”、“亲缘”、“地缘”等为基础的、左右国家正式组织中潜规则运行的群体行为习惯。国家正式组织中“行帮习性”的存在,往往给正常的组织运行带来了诸多困扰。解脱“行帮习性”困扰的方法可以有多种,但都离不开宪政、法治。由于“行帮习性”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

2、,它就必然是以特定的组织制度为生存基础。刘祖云先生在《从传统到现代__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研究》中曾就现代“科层制”和传统“家长制”二元并存局面作了深入地分析.•一、科层制是一种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其特点是“非人格化工作关系”和“情感中立”;二、传统的组织制度是“家长制”的,是“情感涉入”的,是依赖血缘、亲缘、地缘关系来维系的;三、作为共和制度的现代国家,显然科层制是有它进步意义的。而“家长制”是传统的、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因此,由于“显规则”的不健全,才造成“潜规则”的盛行,而且是“实际发挥作用的”规则。我们所探讨的“行帮习性”就是以家长制的组织制度为生存基础、以情感涉入为媒介的。面对“行帮

3、习性”的法律困境面对着一种历史积淀深厚、又实际发挥作用的潜规则,法治的无奈令人扼腕,这种无奈表现在三个方面。宪法性规定的窘迫。有很多学者对此进行过深入的探讨。笔者认为,最少有这样两处,形成了适宜“行帮习性”生存的环境:一是《宪法》坚持了“绝对国家”的价值取向,即现行宪法中,过多地体现了国家的“积极义务”缺乏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张力与平衡。当公民的安全感无法从国家权力中获得保障,又没有对抗行政权力的手段时,他们只能从生存法则出发,转而献媚政府权力、腐蚀政府权力或结成同盟,从而为自己争得更优越的生存机会和特权。这种缺乏安全感的状况就为“行帮习性”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二是《宪法》的文本化和宣言

4、性地位使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宪法历经数次修订,产生过四部宪法,这在世界宪法史上是罕见的。之所以可以如此频繁的修订,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国宪法中强烈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化。另一方面,中国的宪法既没有司法化的程序性规定,也没有专门的宪法诉讼受理机构。宪法尚不具备直接保护公民权的功能,因此宪法司法化是司法最终解决或者最终救济原则的必然要求。宪法救济可以使得公民的某些处于“悬空”状态的基本权利具有法律保障,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宪法司法化是公民权利的终极关怀。因此,由于宪法的文本化状态,便会形成宪法中已列举的公民权利有一部分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对于宪法中没列举的权利,当事人无法

5、通过宪法解释或宪法诉讼予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寻求“潜规则”的解决方式,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而“潜规则”的运行自然离不开“行帮习性”。一般法的困惑。一是部门法的无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应该是规范国家正式组织的最直接的法律之一。但其中有关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规定,都不能对“行帮习性”有所限制。首先,《公务员法》只限制亲属关系,对“行帮习性所涉及的各种复杂社会关系包括地缘、业缘等,没有任何制约作用;其次,《公务员法》只限定“同一机关”内的亲属回避,对《红楼梦》中“护身符”式的关系网是无可奈何的。二是执法、司法的无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其执法、司法都是以制定法为依据

6、。一方面大部分法律规定细密,执法、司法若怠于行使职权只要照搬条文即可,内里的可回旋余地,自有人了然于胸;另一方面,中国的职级制度虽等级森严,却规制疏松。既缺少严格的回避制度、机制,又没有周密的任、离职财产审核,以及擢用、解职立法和公平的竞聘、竞选等程序性规定。更重要的是,缺乏透明的舆论监督体系。大多数情况下,由“行帮习性”带来的不平等、黑幕、潜规则,都演变成了浩浩荡荡却又渺无希望的信访。法律意识的缺失。由于中国封建意识数千年的影响,加之中国历史上教育的贵族化、法律制度的工具化,正义理念、法律意识普遍缺乏,而现行制度本身又有强化国家权利、忽视公民权利的自为反应。所以,政府虽多次实施普法教育,

7、除经济权利方面稍有起色外,公民真正的法治理念、意识尚未形成。“行帮习性”之所以至今还有其生存的空间,当然与我们现行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确实存在着“路径依赖”的“自我强化”效应和“锁定”状态。但公民法律意识的缺失应该是目前这种状况存在的最直接原因之一。当我们的国民踏上外国领土时,当我们的学者反思中国文化时,我们早已意识到了“丑陋的中国人”的缺憾。从鲁迅到柏杨再到孙隆基,实际都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矛盾中挣扎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