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关于财产保全及解除财产保全若干法律问题的研究(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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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财产保全及解除财产保全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一、财产保全的若干法律问题  (一)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时小内作出裁定;……”

2、  根据上列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条件如下:  1、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因为诉讼请求有给付内容,才能有将来的执行问题。财产保全是针对一定的动产或不动产的。对单一的确认之诉或者变更之诉,不涉及到执行内容,没有保全的对象,不能采取财产保全。  2、采取财产保全必须是出现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事由。  这个事由既可能是当事人一方将争执的标的物或有关的财产变卖、隐匿、转移、毁损、挥霍或抽逃资金等行为;也可能是因争议标的物因自然原因难以保存,日久变质、腐坏,或者受季节时间推移的影响,使标的物的

3、价格急剧下降、贬值等。由于上列事由出现,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因而给权利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然出现争议标的物或者被执行人的有关财产不存在或者被转移、隐匿、不易查找的情况,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只有这种确有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之必要的情况成立,才能进行财产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种类  1、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一方当事人在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称为诉前财产保全。  2、诉讼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后,申

4、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属诉讼中财产保全。  3、特殊时期的财产保全。  当紧急情况在第一审法院判决之后,在上诉期间内出现时,当事人不上诉,这时一审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开始执行判决;当事人上诉的,而二审法院尚未受理此案,上级法院不能行使审判权。在这个期间出现紧急情况,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第一审法院提出还是向第二审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意见》103条“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

5、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规定,在一审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发生紧急情况,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按照这个精神,当一审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上诉,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发生紧急情况,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所当然地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财产保全程序  1、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的。  2、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裁定的。  (四)财产保

6、全的范围及措施。  1、财产保全的范围。  (1)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财产保全的财物的价值或金额,不能超过诉讼请求,或者说在数额上两者大体相等。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被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或者虽然不是诉讼标的物,但属于被申请人所有的并与本案有牵连的财物。对与本院有牵连的财物采取财产保全时,财物的价值也应与本案诉讼请求的数额大体相等,不宜超过太多,以免扩大被申请人的损失。  (2)《意见》10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

7、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3)《意见》105条规定的“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2、财产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二款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移地封存。  (2)扣押。  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就地扣留或者送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  (3)冻结。  冻结是

8、指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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