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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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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精选多篇)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陈**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精选多篇)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陈**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公司董事长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书 申请人:常德市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院因李建国、胡卫军及常德市方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民事纠纷裁定查封申请人开发的“凯特国际”
4、部分房屋。现申请人依法申请:对李建国及胡卫军申请保全的1-1006、1-1102、1-1205、1-1206、1-1403、1-1604、1-1301、1-1302、1-1501、1-1504共10套房屋按评估价格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以“凯特国际”2-201门面为解冻财产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
5、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执行。因而,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申请人愿意提供超出保全财产等价值的门面作为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武陵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常德市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9月28日 致函 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 我公司同意按照第一份购销合同定购的四台电梯中首先发货贰台型号为:no.1-2,型号edl-508k/vf,载重1000kg,速度1.75m/s,在
6、上述电梯安装的过程中我公司承诺一定按照合同的要求付款。特此承诺。 常德市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 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 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 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 2014年4月
7、14日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已由贵院受理×法民×初字第××××号),原告※※※※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月×日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申请人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村第×工业区的厂房及设备共计88888元。贵院已于2014年×月×日作出裁定×法民×初字第××××-1号),查封了申请人的厂房及设备。 申请人现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厂房及设备的查封,申请人愿以现金人民币88888元作为担保,望贵院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8、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月×日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银行帐户进行解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的纠纷一案由贵院受理后,贵院接受了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裁定并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元。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且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因此 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银行帐户的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上海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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