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

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

ID:23322799

大小:60.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1-07

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_第1页
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_第2页
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_第3页
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_第4页
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议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公约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对于已批准本公约的任何其他会员国的人民在其国境内因工业意外事故而受伤害者,或对于需其赡养的家属,在工人赔偿方面,应给予与本国人民同等的待遇。对于外国工人及需要其赡养的家属,应保证给予此种同等待遇,在住所方面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1952年《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公约)的第十一部分全部处理的是非本国居摘要:国际劳工标准和国际人权法对移民工人的保护以国民待遇为基本原

2、则。而我国现行立法限制了外籍劳动者在华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对其他劳动权利的保护应当实行平等保护。目前以限制和管理为中心的规范方式难以充分保障外籍劳动者权利的实现,我们应当建构出一套规范和保护在华外国人就业权益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外国人;就业;劳动权  1674-4853(2013)03-0092-07  近年来,外国人在华就业数量的迅速增长,其直接的结果是:涉外劳动纠纷大量出现,外籍劳动者的权利保护理由凸显,这是我国政府必须审慎面对的重要议题。然而,在全球化视域中,劳动者的权利保障理由又是错综复杂的,政府、雇主、劳动者三方都想追求自身的

3、利益最大化,且本国劳动者与外国劳动者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本文从权利保障的角度出发,研究外国人在华就业理由,分析讨论国际上保护移民工人的法律文件,评判我国对外国人就业的现行立法,并提出若干完善倡议。  一、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人权法对移民工人的保护  国际劳工标准和国际人权法对移民工人的保护是以国民待遇为基本原则,所提供的保障从个体劳动权利扩展至集体劳动权利,进而及于更高层次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不但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基本人权及福利,而且惠及其家庭成员。移民工人人权保障议题的进展,表明了全球化进程中国际社会对于劳工人权理由的基本态度,我国有必要参考

4、与借鉴之。  (一)专门涉及移民工人的国际劳工标准  1949年《移民就业公约》(第97号公约)明确了移民工人在酬劳、参加工会组织并享受集体协议的成果、住房、社会保障、向劳动者征收的有关工作的赋税和捐款、司法行动等方面享有与本国公民平等的待遇。到1975年,两次石油危机使发达国家政府越来越关切失业和非正规移民的增长状况,其政策由推动富余劳动力移民转变为对移民活动进行制约。在此背景下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两项新标,即1975年《移民工人(补充条款)公约》(第143号公约)和1975年《移民工人倡议书》(第151号倡议书)。这两项文件第一次采用多边方式来处

5、理非论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法律调控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正常移民理由,并要求对“贩运者”实行制裁。《移民工人(补充条款)公约》重申,成员国有义务尊重所有移民工人的基本人权。它还规定:移民工人不仅有权获得第97号公约所规定的平等待遇,而且有权获得平等机会,包括就业机会均等以及拥有工会权、文化权和个人与集体的自由。该公约的有关条款还要求有关国家制定一项政策,以推动和保障正常地为移民与本国公民在就业和职业方面,在获得就业酬劳、社会保障、工会权利、文化权利和人身自由、就业税和使用法律程序等领域享有平等待遇和机会。  (二)不区分身份对移民工人平等

6、适用的国际劳工标准  按照1998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及其后续行动》,所有成员国都有义务尊重、推动和实现工作中四个类别的原则和权利,即使它们尚未批准相应公约: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利;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有效废除童工;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这些基本原则和权利普遍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所有人民,不论其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因此,它们应不加区别地适用于所有移民工人。焦兴铠先生指出:在四项基本权利中,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以及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与移民工人有相当关联。[1]除此以外,所有其他的国际劳工标准在原则上也都平等适

7、用于移民工人,它们中的部分也包含涉及移民工人的具体内容。  1919年《失业公约》(第2号公约)第3条即规定,批准本公约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应当基于有关会员国间的相互协议,保障属于某一成员国并在另一成员国国境内工作的劳动者,享有与后者本国劳动者同等待遇的保险。  1925年《本国工人与外国工人关于事故赔偿的同等待遇公约》(第19号公约)在工人工伤事故赔偿方面,特别规定了对于已批准该公约的其他任何国家的外籍工人平等待遇的权利。凡批准该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承允对于已批准本公约的任何其他会员国的人民在其国境内因工业意外事故而受伤

8、害者,或对于需其赡养的家属,在工人赔偿方面,应给予与本国人民同等的待遇。对于外国工人及需要其赡养的家属,应保证给予此种同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