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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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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关于企业集团运营法律问题的调查报告龙源期刊X.关于企业集团运营法律问题的调查报告:张龙:《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0期企业集团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我国加入g">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和差额填补责任作了规定,但与其它国家相应规定相比,我国法律规定显然过于简单,缺乏操作性,在体系上也存在着较大的漏洞。表现在:首先,在适用范围方面,它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场合,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也适用,则无明确的规定。其次,在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方面,它只规定了对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而未规定有对公司承担的违

2、约责任。而这两种责任是有所区分的。再次是在资本充实责任方面,从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看,只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差额填补责任,并且只适用于现物出资场合,对于现金出资则没有相应的规定。(三)返还出资的主体。关于返还非法出资问题,我国法律如《刑法》等已经有明确的规定。返还合法出资有两种情形:1、公司不能成立,出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出资;2、公司成立虽能成立,但出资人因某些原因没有成为股东,则该出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出资。但我国《公司法》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的返还主体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法院的主要做法有:1、在公司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法院一般判令发起

3、人承担还款责任,主要的分歧点在于挑选哪个发起人来承担责任。实践中,作为投资者的原告一般会选择偿债能力较强的发起人作为原告,但有的法院在认定返还主体时,更加注重的是实际取得该部分资金控制权的主体,。例如,某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返还出资的主体应该是实际使用临时帐户的甲发起人,并判令该甲发起人偿还原告所认缴的股款,后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另一个乙发起人(该发起人提供了一个帐户作为为设立公司而设立的临时帐户)承当还款责任(因原告将所认缴的资金汇入了该发起人所提供的帐户)。2、公司成立,但出资人未成为股东。有的法院在一判决中认为返还主体应

4、该是实际收取该资金的发起人有的法院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因为某发起人负责收取各发起人的出资,一般是依据发起协议或经过其他发起人的同意,从性质上看,是一种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应该归于设立中公司,不应由该发起人个人来承担返还责任。二、司法对策和立法建议(一)抽逃出资。1.建立刺破公司面纱制度,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实施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该制度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为防止债权人滥用该制度,给公司及其股东带来不必要的损害,法院在使用该制度时,应该对此类诉讼设立严格的条件:第一,公司已经取得了

5、独立的人格;第二,责任主体是抽逃公司资本的股东;第三,存在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债权人、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行为,且抽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联系;第四,适用相关的实体法已难以救济股东的抽逃行为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害。若债权人的起诉符合以上条件,抽逃出资股东应该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无限责任。2、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赋予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向侵害人提起诉讼的权利。3、确立抽逃出资行为的举证责任。我们认为,对于债权人或小股东来说举证,由他们证明股东如何抽逃了其出资是非常困难的、也是不公平的。因此,根据公正原则,

6、只要债权人提供了一定的初步证据,法院就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诉股东来证明其没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如该被诉股东不能证明其与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是合理的,则可认定其有抽逃出资的行为。(二)瑕疵出资。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法院可以追究瑕疵出资股东以下几种责任:1、出资违约责任。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是行使失权程序。第二种是行使追缴出资权。第三种是损害赔偿。第四种是利息罚则。2、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其一,认购担保责任,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份时,其发行股份未被认购或认购后又取消的,由发起人共同认购。其二,缴纳担保

7、责任。3、差额填补责任,也称价格补足责任。履行差额填补责任的发起人可向出资不实的股东行使求偿权。4、损害赔偿。发起人不仅要对股份认购、股款缴纳承担保证责任,而且还要对因出资不实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代为赔偿责任。由于履行后三种责任的公司发起人并不能因此而当然取得履行责任部分的股权,而只能事后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行使求偿权,为避免代行出资者的求偿权不能实现,可以借鉴日本公司法的规定,赋予代行出资者如下选择权: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偿付所代交的出资;或者要求其按章程所定价额或股票发行价格转让股权,但该项选

8、择权应在一定期间行使。(三)返还出资的主体。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处理返还关系,确定返还主体:第一,公司未成立时,处理发起人之间的返还出资的关系,应当尽量按照发起人协议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必要的时候可根据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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