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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6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疑难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专业学院指导教师完成吋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疑难问题研究姓名:周静学号:1005060234班级:1002班年级:10级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刑事司法学院苏彩霞教授2014年3月04日作者声明本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撰写完成的,没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违反道德、学术规范和其他侵权行为。对本论文(设计)的研宄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毕业论文(设计)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所存。特此声明。作者专业:周
2、静作者学号:1005060234作者签名: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疑难问题研究周静ResearchonDifficultProblemsRelatedtotheCrimeofillegalDetentionfortheDebtsZhouJing2014年月日摘要刑法规定,以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方式索取债务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罚。这类犯罪行为被学界称之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木文作者将以所学理论为指导,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出发,运用比较、思辨和规范分析的方法,就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疑难问题研宂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帮助。木文论述
3、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内外对索债型非法拘禁行为的规定。国外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分为三种类型:索债型非法拘禁非罪说、索债型非法拘禁有罪说、索债性非法拘禁有罪但非财产犯罪说。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英美等国家和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的立法精神基本一致,属于第一种类型,对索债型非法拘禁行为不以犯罪论处。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将索债型非法拘禁以犯罪论处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现行德国刑法典和日本刑法典中都奋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条文。两者所规定的条文都未指出该类犯罪的动机,索债型非法拘禁应属其中。对于该罪是否
4、属于财产性犯罪的分歧主要在于各国对财物的占有本身是否值得保护的立法态度不同。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以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手段索要债务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这种立法态度是承认该种行为的目的合法,只对其手段行为做否定评价。第二部分论述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存在的争议问题。在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主体上,主要探讨非被害人的债权人能否成为主体和单位能否构成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索债型非法拘禁的主观方面,主要探讨此罪是否要求犯罪主体有违法性认识,其主观方面可否为间接故意等。另外,就拘禁对象、时间、
5、拘禁地点和方式、拘禁过程中的手段、危害行为以及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债务”认定等六个方面具体阐述了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客观方面的认定问题。第三部分研究索债性非法拘禁罪在认定和司法实践屮的疑难问题。在认定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的问题上,笔者着力探讨索债性非法拘禁罪与自救行为以及索债性非法拘禁与被害人承诺的区别这两个方面。在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相似罪名的界限的问题上,笔者主要分析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索型绑架罪的区别以及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拘禁型抢劫罪的区别。最后深入分析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一罪与数罪、结果加重犯以及转化问题。
6、关键词:索债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司法认定AbstractAccordingtothecriminal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orthepurposeoftherepaymentofthedebtjllegallydetainothersorillegallydeprivelibertyrightsofothers,willbePunishedforthecrimeofillegaldetention.Anditiscalled’’CrimeofIllegalDetention
7、forDebts'Takingthetheoryastheinstruction,theauthorwilllearnfromtheperspectiveofjudicialpractice,usethemethodofcomparativestudy,thetheoryoftheoreticalmethodandthemethodofnormativeanalysis,discussabouttheproblemsdealingwithillegaldetentionfordebtsandsomecontrove
8、rsialproblems,thenmakesomesystematicresearchandfurtherdiscussion,hopingtoofferhelpfulassistancewhendealingwithsimilarcasesinjudicialpractice.Thispaperisdividedintothreeparts.Thef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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