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248211
大小:108.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06
《《生产件批准程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上海李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标题: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编号:TSP7.3页数:11/11发行日期:2002.7.15版本:1.0文件修订序号版本修订日期条款修订内容修订者11.02002.7.15全文编写1.12015.5.5上海李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标题: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编号:TSP7.3页数:11/11发行日期:2002.7.15版本:1.0核准:审核:编写:1.目的:使生产的产品均需经过批准的手续,方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使生产的产品能符合客户的要求。2.范围:2.1.在下列任何设计和工艺更改时,必须通知客户产品批准部门,随后按照客户选择的要求提交PPAP文件。2.1.1.
2、相对于以前已批准零件或材料,采用其它结构或材料。2.1.2.采用新的或修改后的工装(易损工装除外)模具、铸模、仿型模等,包括使用附加工装或更换工装所进行的生产。2.1.3.对现有工装或设备进行大修或重新调整后生产。2.1.4.将工装和设备转移到其他生产场地或附加的生产场所进行生产。2.1.5.零件、不同材料、服务(如热处理、电镀)的分包商,且影响到客户安装、产品外形、功能、耐久性和性能要求。2.1.6.工装在停止批量生产使用达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后重新投产。2.1.7.内部生产或外部分包商生产的零件发生产品和工艺更改,这些零件影响到可售产品的安装、外形、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
3、。必须在向客户提交前就所有要求与分包商达成一致。上海李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标题: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编号:TSP7.3页数:11/11发行日期:2002.7.15版本:1.02.1.8.对于散装材料:(a)新的或现有分包商提供的带有特殊特性原材料的新货源。(b)原无外观要求,产品外观属性发生变化。(c)同样的工序但更新了参数(不同于已批准的产品PFMEA参数,包括包装)。(d)更改超出了已批准的产品DFMEA(产品成分、成分含量)。2.1.9.试验/检验方法的改变-新技术(不影响验收指标)。2.2.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第一批生产零件发运之前提交PPAP申请,除非客户产品批准部门
4、放弃这项要求:2.2.1.新零件或新产品(以前从未提供给指定客户的指定零件、材料或颜色)。2.2.2.对以前提交零件的不合格处进行的纠正。2.2.3.设计记录、技术规范或生产零件材料及零件编号的工程更改。2.2.4.对于散装材料仅限于:以前从未使用过的新工艺技术。2.3.在下列情况下,不必通知客户和向客户提交申请:2.3.1.零部件图纸级别更改,由内部或外部分包商生产,但不影响提供给客户的产品设计记录。2.3.2.在同一车间内移动工装(用于相同设备、不改变工艺流程,不拆工装)。或者在同一车间内移动设备(同样设备,不改变工艺流程)。上海李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标题:生产件批准程序
5、文件编号:TSP7.3页数:11/11发行日期:2002.7.15版本:1.02.3.3.设备的改变(基于相同技术和方法的相同工艺流程)。2.3.4.更换相同量检具。2.3.5.在工艺流程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操作人员工作内容。2.3.6.导致降低工艺FMEA中RPN值的改进(没有改变工艺流程)。2.3.7.对于散装材料:(a)已批准;零件的DFMEA改变(配方范围和包装设计)。(b)工艺FMEA的变化(工艺参数)。(c)不明显影响特殊特性的变化(包括在已批准的标准极限范围内)。(d)已批准的产品成分的更改(不改变化学抽象服务[CAS]和/或对已批准的分包商的更改单。(e)无特殊
6、特性的原材料分包商生产地点发生变化。(f)无特殊特性的原材料新货源。(g)加严客户/销售验收公差带。3.定义:3.1.FMEA:FailureModeAndEffectsAnalysis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3.2.AAR:AppearanceApprovalProcess外观件批准报告。上海李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标题: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编号:TSP7.3页数:11/11发行日期:2002.7.15版本:1.03.3.PPAP:ProductionPartApprovalProcess生产件批准。3.4.CAD:电脑辅助设计。3.5.产品:按加工场所使用的加工模、检具、过程、原
7、材料、操作工、制造环境等生产出物品的总称。4.流程:无5.内容:5.1.职责5.1.1.产品工程师(a)负责向客户提出样品,给客户做全部的确认。(b)负责开发日程的追踪与控制,追踪[零件保证书]、[控制计划]、[制造流程图]、[过程FMEA分析表]的发行与修正。(c)明确所有更改事项的批准及工程设计。5.2.采购部负责选择分包商。其基准:依据《分包商控制办法》(WI-7.4-001)对分包商进行评审:5.2.1.具有专业技术的分包商。5.2.2.已有认可的零部件及经评定的现有合格分包商。5.2.3.具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