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ID:23234485

大小:217.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11-05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_第1页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_第2页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_第3页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_第4页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桥人〔2012〕360号关于印发《中铁大桥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股份)公司机关各部门:为规范集团(股份)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加强职务消费管理,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股份办发劳社〔2012〕61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劳社〔2012〕9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集团(股份)公司制定了《中铁大桥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

2、费预算方案备案手册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21中铁大桥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股份)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股份办发劳社〔2012〕61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劳社〔2012〕9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是指集团(股份)公司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

3、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中铁大桥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及高管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第四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21(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配置固定公务用车,原则上主要领导每人一台,可以固定个人公务使用。正职领导配备排气量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

4、税)3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职领导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5万元以内的轿车。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视同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车辆购置应以“国产为主、节能环保、经济安全、大方实用”为原则,由有关部门申请年度购车计划、纳入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报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再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纪委、总裁办公室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中国中铁批准后,到正规车辆销售机构购置,签订车辆购置合同,不得增加高档配置及豪华内饰。购车后应在财务

5、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报中国中铁纪委、总裁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得再为其配备公务用车。  第八条21企业负责人车辆使用费每年必须申报使用预算,车辆维修、保险、停车过路过桥、油料、年检及车船税等费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报销,不得弄虚作假。单车核算报同级和中国中铁财务、纪委和监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企业负责人所使用车辆的维修保养、油料采购、保险及车船使用税等管理,并签订合同定点修理,统一采购,实施台账管理。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期限原则为8年,如车况良好可以继续使用,退休或调离时车

6、辆收回。职务变动或调整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配备车辆,首先从在用公务车中调配,如无符合标准车辆方可购置。因历史原因,已用车辆如超过《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分配〔2011〕209号)配车标准和本办法规定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标准情况下,可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的公务车辆处置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再报中国中铁纪委、总裁办公室履行审核、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车辆处置包括置换、出售、报损、报废、在公司范围内互相调剂等形式。  公务车辆符合以下有关情况的可申请报废:(一)使用满8年以上的,车型老旧、无配件来源的,经修理调整仍达不到国家

7、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21(二)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和经修理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排放废气标准规定的;(三)因其他原因,经权威部门鉴定确须报废的;车辆置换或出售应当持专业权威部门评估报告到地方车管部门车辆交易市场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出售;车辆处置收入应及时上缴集团(股份)公司财务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不得采取向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和相关单位调换、借用等任何方式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向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和相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