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选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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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选登)(来源:互联网)浙江丽水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你想他的利,他想你的本”,高额利息只是为获取钱财设计的一个漂亮的诱饵。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称为丽水非法集资第一案,但在丽水市它并不是孤立的个案,在随后的几年中,丽水资本市场连续爆发多起非法集资案件,集资者锒铛入狱,参与者血本无归。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案件,其手法不同、承载的法律后果可能不同、最后处置的途径也不同,但对于集资户来说有一点是相同的:都要承担风险。-1-案情简介屠夫出身的张某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他在丽水当地算得上是一位能人。他曾担任过位

2、于丽水市区并相对富裕的灯塔村党总支书记,是丽水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永新县丽新龙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名人岛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董事长,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就是这样一位能人,凭借其身上的光环,在2002年至2006年4月期间,以投资开发水电站、入股房地产等名义,以借款、入股的形式,按月息15%~20%不等支付利息或者分红,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金某某及公司经理叶某某,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690人、3家单位非法吸收存款3.35亿元,至案发时仅偿还了842万元。作案手段1.利用乡情,向本村村民集资。张某某担任丽水市莲都区灯塔村党

3、总支书记是他身份转变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起点。2002年至2006年3月期间,张某某以投资江西省永新县永新宾馆有限公司、江西省永新县丽新龙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名人岛置业有限公司、七星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等名义,按18%的年息向灯塔村的170名村民集资或借款,共计4938万元。2.扩大范围,向个人和单位集资。张某某在灯塔村范围内的集资额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因而他将目光转向社会公众。2002年至2006年4月期间,张某某以投资上述四家公司的名义,用房产、店铺以及其他资产作担保、抵押,按15‰、19‰、20‰不等的月息,向不特定的

4、社会公众49人、单位3家吸收存款,共计1.94余亿元。3.输送利益,向银行员工集资。2004年11月至2006年3月期间,张某某以江西省永新县丽新龙江水电开发工程建设需要资金为由,以自己担任董事长的江西省永新县丽新龙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20‰的月息,向浙江丽水市某农村合作银行的47名员工及其家属等吸收存款614.5万元。4.公开设点,向社会公众集资。2005年8月,张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与叶某某商议,在丽水市花园路设立集资点,由张某某聘任叶某某担任丽水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以叶某某个人作为借款方,并以张某某为法定代

5、表人的三家公司提供担保,按月息20‰向社会集资。截至2006年4月初,该集资点共向-2-社会公众424人吸收存款8529万元,其中以叶某某的名义集到的存款有6963万元,张某某直接吸收存款1566万元。叶某某将所吸收资金中的5258万元汇入张某某和金某某的账户,由金某某具体负责核对上述存款数额,并开具收款收据,帮助支付利息,再按张某某的要求将存款汇到指定账户。案件查处2006年4月10日,叶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浙江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此,持续时间长达三年多的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浮出水面。5月8日和6月14日,张某某夫

6、妻被丽水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7年4月3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将张某某及同案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6月18日,张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案犯叶某某、金某某也受到相应的惩处。案件警示浙闽交界的丽水市由于缺乏工业经济而相对落后。就是这座山清水秀的美丽小城,近几年来因屡发非法集资案件而名声大噪。丽水地

7、处瓯江水系,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直接促生了大规模的“小水电产业”,大大小小的水电站星罗棋布。小水电利润丰厚,但投资金额也不低,单靠一家一户难以支撑其资金需求,因而高息借款成为融资的主要手段。此后,随着房地产业在丽水崭露头角,民间集资这一模式更加狂热地得以复制,从最初的亲戚带朋友,逐渐演变成全民集资浪潮,各种围绕着集资的骗局也伴随出现,演绎了一出出人间悲喜剧。集资者破产关门,身陷囹圄,参与者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8、”,并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某等人明知自己没有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资格而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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