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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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滨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关于召开江滨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初审会议的通知索引号:069241507-04-2016-5015 生成时间:2016-12-14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市经合办  关于召开江滨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初审会议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椐市区非工项目招商有关规定及市政府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江滨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初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3:3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市招商局612会议室(继光街27号)   三、会议内容:讨论江滨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   四、参会人员

2、:   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委、市法制办、市征收办、莲都区政府等单位业务处室(部门)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对招商方案涉及的优惠政策认真审议研究,并提出意见,在会议时进行反馈。   2、请各单位在5日中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市经合办林敏处,2095139, 13666558711。       附件:江滨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初稿)                                                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             2016年12月5日                                                                                    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附件 江滨商务中心项目招商方案  (初稿)   一、项目定位   江滨商务中心地处花园路南端滨水区块,北靠主城区,南临南明湖。它是“北居中闲南工”功能格局的链接点,是“中闲”的中心区域,也是打造南明湖5A级旅游景区的核心构建。江滨商务中心项目定位为城市旅游综合体,与“绿色发展、生态富

4、民、科学跨越”要求相一致,与我市坚定不移地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道路和培育生态旅游为“第一战略支柱产业”相吻合。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0亿元。项目业态有商业MALL、商业街、养生公寓、酒店、商务塔楼、住宅等,且商业MALL中体验式休闲业态将占80%,零售商业业态占20%左右,同时将引进梦幻海洋王国、新城多奇妙儿童乐园、运动娱乐中心等新城新版商业特色项目,与传统中心商圈错位发展。   二、投资商概况   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源自江苏,总部设于上海,连续9年获江苏省房地产业综合实力第一位及全国地产排名前2

5、0强。旗下地产板块于2001年在上海上市,集团于2012年在香港主板上市,目前集团总资产已超过800亿元。2014年,集团升级商业战略,体验式商业旗舰品牌“吾悦”系发展全面提速。近年来,该公司已逐步由住宅地产向商业综合体转型,目前,新城已在上海、常州、苏州、南昌、长春、海口等20多个城市建立了30座吾悦广场。2017年新城的城市布局战略为“1+3”,即由长三角区域扩展至珠三角、环渤海和中西部地区。届时,新城控股将在全国成功布局40座吾悦广场,力争进入国内商业地产第一梯队。目前新城控股吾悦广场系列产品已落地我省台州、嵊州、嘉兴、义乌、宁波、衢州等城市。   三、项目建

6、设控规指标   用地面积:17.6万平方米。   综合容积率:1.8。计容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其中商业maLL9万平方米(含地下7000平方米),商业街及底商2.76万平方米,商务塔楼2.75万平方米,酒店2.51万平方米,住宅16万平方米,其中9万平方米(含地下)商业Mall由新城自持。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3.6%。   四、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及出让方式   江滨商务中心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酒店、住宅用地,商业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含养生公寓)使用年限为70年。   五、建设期限   江滨商务中心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其中新城自持

7、9万平方米的商业mall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20个月满铺开业。   六、优惠政策   根据意向方的投资估算,江滨商务中心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亿元。为有效促进该项目的成功落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其他相关项目招商政策,现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丽水市区重大非工招商项目政策扶持的意见》(丽政发〔2014〕10号)   2、《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丽委办〔2012〕6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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